1 协同治理的价值取向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自由主义集大成之作,然而近几十年来以《正义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遭到了以迈克·桑德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思想者的批评。正义论在“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前提下提出了两大原则:1)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2)差异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与地位向每一个人开放(俞可平,2014:24)[3]。87620
社群主义者除了批判罗尔斯为正义论设定的理想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是一种“形而上学”之外,也指出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义原则”,个人及其选择的原则先天的受到群体和环境的影响,从而指出《正义论》的普遍主义错误。除此之外,社群主义者从社会价值角度批判了自由主义的原子主义错误,他们不无担忧的提出,自由主义的原子主义价值观导致了人情淡漠、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淡薄等社会问题。泰勒则进一步提出个人的能力是在社会中获得的,并且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健康的公共生活需要一系列必要的条件,包括公民对公共制度和政治生活方式的认同、积极参与等,而这些正受到原子主义和工具主义的威胁。泰勒举例论证了这种现状会导致人们支持实际上有损于他们利用的主张,遭到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的利用,强烈地破坏人们的生态利益(俞可平,2012:40)[3]。社群主义者相信,个体只有一定环境下的群体中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而泰勒所描述的事实并不鲜见,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公民宁可接受低效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因为他们拒绝为社会公益买单,比如一学期十元人民币的孩童托管教育费;当他们享受公益组织社会服务的同时,又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低效率怨声载道;尽管享受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提供的各项利益,但他们似乎接受得理所应当,并拒绝参与到力所能及的公益服务中去、也拒绝成为社会组织服务的一员。这些行为最终危害了人们自己的生活的生态和生活质量。
而自由主义者也从上述三个角度回应了社群主义者的批评。首先,自由主义并不是一种形而上学,他也承认人不能选择归属和逃避社会化,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人不能自发地进行严肃的思考;第二,罗尔斯放弃了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原则,承认自由主义并在所有情境下适用,但却是一种最容易使人们达成一致的政治道德;最后,自由主义这也认可原子主义导致的社会问题,在没有社群的社会里,个人权利和自由也得不到尊重,但是自由主义者坚持,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以不干涉个人选择的自由和社会资源的正义分配为前提(俞可平,2012)[3]。
而协同治理作为一种时兴的治理模式,正是对上述两种理论价值的中和及现实演绎。协同治理要求利益相关人组成利益团体,以协商一致为目标结局公共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利益相关人要对公共社会有热情和责任。这些正是社群主义所主张的。但是协同治理也强调协商过程中平衡的权力分配,力量薄弱的群体或个人在有效的协同治理中应该被赋予平等的话语权和直接决策权。而这恰恰是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自由和正义的分配原则。
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竞争与完善,构成了协同治理的价值取向:要在不牺牲个人权利的前提下,通过社群的协商力解决公共问题,提高治理能力。
2 从外包型政府到协同治理
杨华锋(2015)以是否包含部门合作或者公私合作为依据,将合作治理分为官僚制政府、外包型政府、协同治理、协同政府四种模式[4]。邓穗欣等研究者(2011)整理了公共部门管理方式与服务提供方法的序列区间,分别是:1)基于权力安排的政府官僚机制,其主要管理方式是政府命令和控制监管;2)基于权力安排的外包机制,依赖委托代理关系和长期合同;3)协同治理安排,由公共、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共同提供服务;4)基于市场的安排[5]。而郁建兴(2012)则根据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发育程度的高低,将政府主体和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概括为如下四种:政府管控、协同治理、平等合作以及社会自治。 协同治理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141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