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研究学者徐锟(2013)认为,第三方支付在中国经过短短几年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差异越来越明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愈发繁荣。更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致力于向B2B金融服务的提供商方向发展,依托在线理财来开拓新业务增长点,并通过整合企业的终端、数据、增值服务等来提升产业附加值[3]。58224
在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盈利模式方面,学者张红梅(2013)则认为,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盈利模式主要包括广告费、手续费以及服务费和沉淀资金的使用。其中,广告费、手续费的盈利方式较为普遍,尽管第三方支付企业并没有公开其沉淀资金的使用情况,但沉淀资金的有效使用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可观的收入的[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全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模迅速扩大,国内的支付宝和微信的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费用率的优势和附加价值的提升,表现迅速发展的论文网
趋势。第三方的支付市场前景广阔,其服务覆盖范围广,例如网游、网购、通讯、火车票和飞机票预订等。
国外学者EVANS D S和SCHNALENESS R(2007)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通常会通过价格的优势来吸引特定的顾客群,价格竞争往往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最常用手段[5]。
颜白鹭(2009)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争与合作》中指出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营和金融网络完善密不可分,而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与银行间也开始出现竞争的关系[6]。从该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消费者在选择网络支付的时候更偏向于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快捷便利的小额支付工具;低成本;信任可靠等。这些性质的平台机构更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过程中要更注重业务的创新和自身安全性的加强,要选择信任可靠的合作伙伴,增加用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因此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在竞争的过程中更应该关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谋求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发挥更强的促进作用。
李莉莎(2012)在《第三方电子支付风险的法律分析》中从金融监管方面阐述了第三方电子支付风险法律方面的研究,促进第三方电子支付产业的规范化发展[7]。电子商务时代领消费者最担心的往往是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当着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平台,因此就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具备独立有公信度,以确保双方交易的安全,这也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指出虽然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是第一次将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式纳入法律的规范范围,但是该法律主要是从央行的金融监管层面进行的规划,在民事领域,各方之间法律关系仍然不清晰,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风险,也严重地制约了第三方支付特别是第三方电子支付的发展。从此可以看出明确清晰地法律规定对支付市场的重要性,因此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以促进电子商务市场更健康的发展。
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对其监管的要求也是日益强烈。王雅龄,郭宏宇(2011)在《基于功能视角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研究》中从第三方支付市场功能角度对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其核心思想是建议建立以征信体系为核心的“伞形”功能型的柔性监管制度,切实的做好在途资金风险隔离,要严格的监管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的货币创造,强化对商务平台的监管[8]。 第三方支付市场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50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