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zzari、Hubbard、Pelensen对融资约束和企业投资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他们的实证研究是对内外部融资约束对公司资本投资的影响进行了有效的验证。这些研究使用的方法是设定一个代理或分类变量来解释融资约束,然后使用这个变量使融资约束和融资约束的公司相分离,实证分析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一个合适的代理来表示融资约束的程度。负债对于防止这种过度投资行为有很好的制约作用。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降低股东-经理冲突引起的代理成本,一方面,发起负债,公司必须按时支付本金与利息,这可以减少经理层所能支配的自由现金流,以减少“帝国建设”行为 ;另一方面,负债使经理面临更多的监控和破产风险,一旦企业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则公司的控制权将归债权人所有,64464
经理丧失从企业取得的各种利益。John(1988)等都验证了负债的上述作用 。John & Senbet (1988)证明了使用负债所带来的投资不足激励可以抵消股东有限责任所带来的过度投资问题。Heinkel & Zechner (1990)证明,项目质量的信息不对称 将会使全权 益企业存在过度投资行为,这种过度投资会在投资之前反映在证券价格上。而通过发行适当的负债可以消除这种次优投资行为,从而产生一个并不基于税收、 破产成本或其他外部因素的最优负债比例。国内对于负债对投资行为约束作用的研究有以下成果 :论文网童盼、陆正飞(2005 )研究发现负债比例与企业投资规模显着负相关,且两者的关系受新增投资项目风险与投资新项目前企业风险的大小关系的影响。黄乾富、沈红波(2009)发现债务比例与企业过度投资支出之间呈现显着的负相关关系 ,表明债务对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有较强的约束作用,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商业信用由于很少受到政府干预而对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更有约束作用。唐雪松等(2007)也证实举借债务对制约企业的过度投资有正面作用。 债务约束文献综述: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71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