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是一部“关于生活在幻想和错觉中的人们的喜剧”[4]。它发表于1816年,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主要以爱玛的视角观察和叙事。嫁妆数万英镑的伍德豪斯小姐不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却一心为商人私生女哈丽埃特说媒。哈丽埃特喜欢农民马丁,爱玛却先后臆想撮合她与埃尔顿和弗兰克,最后致使哈丽埃特自我膨胀地喜欢上了奈特利先生。爱玛才幡然悔悟自己爱的竟是奈特利,最后爱玛与奈特利、哈丽埃特与马丁双双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二、人物语言行为的反讽
简•奥斯汀的小说被称为“两寸牙雕”,精致小巧、自成一体。而《爱玛》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代表自然也有其过人之处。单就小说中主次要人物的语言行为就非常值得推敲和品。人物语言不仅符合自身性格特征,仔细揣摩似乎还“暗藏机锋”,值得反复推敲和回;人物动作行为既符合常理,又似乎不同寻常,显示出人物独一无二的气质和性情。这一点在女主人公爱玛身上表现为:人物语言自相矛盾,动作行为前后不一。
语言方面:爱玛一心帮助哈丽埃特结交地位高的绅士,当得知农民马丁给哈丽埃特写情书时,她气愤无比,一边声称“我不希望影响任何人”[1],一边又以两人之间的友情威胁哈丽埃特,让她拒绝马丁的求婚,说“那将使我失去一个朋友”[1]。
动作行为方面:爱玛对埃尔顿先生,前后有两段截然不同的评价。在不知道埃尔顿喜欢自己时,对他百般文护与赞扬,认为他“稳重”、“谦和”、“讨人喜欢”,甚至认为他不顾哈丽埃特生病去参加宴会是“一种倾向、一种癖好” [1]。但当她得知埃尔顿其实并不爱慕哈丽埃特,而是借机接近自己大献殷勤时,就又觉得他“用情不专”、“卑鄙”、“可耻”,“什么都只为自己打算,对别人的感情却顾虑的极少”[1]。
语言方面的自相矛盾,让我们很清晰的看到了爱玛的表里不一、自私专断。她明明想竭力阻止哈丽埃特接受马丁的求婚,却又将自己装扮成一个对人对事公平公正,不妄加干扰他人的好人,但心底对哈丽埃特的控制欲却无法抑制,不自觉的用两人的友情来给哈丽埃特施加压力,进而影响哈丽埃特的行为,让她拒绝求婚。爱玛思想与语言的矛盾,就是作者反讽手法的巧妙运用,不动声色,又能引人深思,显示出作家精湛的创作才能,可谓匠心独运。
动作行为方面的前后不一,恰恰让我们了解到爱玛性格的另一面:感性冲动、缺乏理智。她对人对事的评价,总是从个人好恶出发,想当然的在头脑中形成一种印象,然后将别人的行为往这个框架中套,并且总是能找到理由去解释来说服自己说服他人。当发现自己想错时,不反思自己妄下结论,反而责怪他人误导自己,幼稚可笑。她对人对己采用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标准,对他人劝说置之不理甚至责怪,当事实证明自己判断失误时,又为自己找种种借口推脱,这种动作行为前后的双重标准本身就是巨大的讽刺。
爱玛无论在言语还是行为方面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偏执,考虑事情时妄下结论,对待他人控制欲强,总是好心办坏事。奥斯汀通过爱玛这个人物讽刺了当时社会一些人普遍的处世态度,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待问题时要进行理智分析,全面思考,不可主观妄断,仅凭个人情感来加以判断。总之,在《爱玛》中,“反复出现的讽刺在于爱玛这个应当成为学生的人物却坚持要扮演老师的角色”[5],以至于频频犯错,却总不自知。
三、情节设置的反讽 论简•奥斯汀《爱玛》的反讽艺术(2):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