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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对西方离婚制度的影响(3)

时间:2023-05-02 16:49来源:毕业论文
1。基督教在罗马时期传播发展的概况 基督教最先发源于公元 1 世纪地处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社会,后在公元 1 世纪到公 元 5 世纪该时间内又开始向罗马

1。基督教在罗马时期传播发展的概况

基督教最先发源于公元 1 世纪地处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社会,后在公元 1 世纪到公

元 5 世纪该时间内又开始向罗马、希腊等地区传播。但因为基督教在公元初开始传入罗马时 受到了人们的抵制,因为基督教“博爱式”的宗教信仰触动了罗马上层社会人士紧张的神经, 罗马开始了对基督教的血腥镇压。 

然而,基督教并未在罗马抵制中灭亡,反而逐渐得到了罗马法律上的认可,为统治阶 级所利用,成为了罗马皇帝有力的统治工具。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一世颁布了著名的“米兰

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③。公元 392 年,狄奥多西一世正式确立基督教为国教。公元

476 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基督教被推翻罗马帝国统治的日耳曼人继承,中世纪的大门就此 打开。 

①  《十二表法》中第四表第四条:“夫得向妻索回钥匙,令其随带自身物件,把她逐出”。

②  王媛媛:《西方离婚理由历史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年,第 6-8 页。

③ 米兰敕令:又译作“米兰诏令”或“米兰诏书”,是公元 313 年,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在 米兰颁发的一个宽容基督教的敕令。

2。基督教对罗马离婚制度的影响 

公元前 1 世纪,罗马人侵略扩张带来巨大的财富,不仅改变了物质条件,同时使得奢靡 的生活方式传入罗马,渐渐开始腐蚀崇尚淳朴的罗马人民。此外,到了罗马共和晚期,自由 婚盛行并逐渐得到了认可。但强调婚意的自由婚除了让婚姻缔结更具自由性外还带来了离婚 的简易性。尤其是在遇到罗马扩张中滋长的堕落风气后,早期罗马难得一见的离婚,到了帝 国时代成为了家常便饭。 

因此,为了控制离婚率,维护社会稳定,奥古斯都皇帝开始限制离婚。有学者认为此次 奥古斯都皇帝限制离婚并非是基于基督教的影响,而是出于促进人口增长等政治动机,其还 指出真正因基督教影响限制离婚的立法是在基督教被确立为帝国国教之后才出现的。①笔者 觉得该观点不无道理。因为自从共和国时期开始,无夫权婚姻逐渐取代有夫权婚姻成为主流, 追求自由和独身的罗马人民日益增多,这不仅不利于罗马人民人口的增长,而且极有可能会 危及罗马帝国的稳定。此外,基督教在公元 313 年之前一直被罗马统治者视为非法宗教,且 处于被镇压的境地,并不能对该时期罗马的政治和立法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随着基督教思想的进一步传播,醉生梦死的罗马贵族从中找到了精 神的慰藉。基督教在罗马国内各个地区开始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奉行严肃婚姻观、推崇禁 欲和独身的基督教会对基督徒的婚姻管辖也逐渐得到罗马帝国的官方承认。 

与罗马帝国晚期自由婚姻观念不同,基督教从创教之初便继承了犹太教严谨的婚姻伦 理,基督教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是基督与教会结合的体现。《圣经·马太福音》中,当法利 赛人问耶稣人是否可以随意休妻时,耶稣回答说:“那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还表示“人 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这表明夫妻之间的婚姻是上帝赋予的,是不可以解除的。此外,圣保罗主张“至于那已经嫁 娶的,我吩咐你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不可离开妻 子”,表明婚姻是神意的体现,不能解除。②  基督教对西方离婚制度的影响(3):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63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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