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打赏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浅谈我国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3)

时间:2023-12-27 22:21来源:毕业论文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完成质量监督执法的基础,高水平的执法离不开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倘若没有高素质的行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是完成质量监督执法的基础,高水平的执法离不开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倘若没有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国家的法律就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

由于我国历史与实际原因,整个社会长期处于人治的情形下,在其中做管理、决策的仍然是人,其人性都是一样的,总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缺陷。“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在拥有权力后人的心理会发生变化,权力者怎样使用权力、如何正确的运用职权是发挥权力正向能量的根本保证。发生在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的一起执法案件给予了“权力者”当头棒喝,执法人员因执法手段欠妥在整个过程当中与村民邓正加产生争执,致其非正常死亡。暂不说谁错谁对,抛开原因过程就结果而言,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一次执法而陨灭,在这样的结局下暴露出的不仅仅是执法手段的问题,更是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采用暴力、欺诈、胁迫等不文明执法手段在近年来报导的行政案件中屡见不鲜,使得行政执法的原则难以真正贯彻实施,人民利益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法律在国家中更多的是被当做一种工具去运用,因而很难确立自己的权威。从整体来看,城市的行政执法与县、乡(镇)的行政执法存在较大的差别,行政执法体制尚不完善。县和乡(镇)等基层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责任不明确,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混乱的现象。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出明知违反或背离法律规定的决定,而是考虑到单位、地区利益或个人利益的管理,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仍会做出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执法部门缺乏协调性

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执法队伍素质低、行政执法责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各执法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导致行政执法职责不明确、缺乏协调性,“未完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这说明各部门自身行动、独断独行的形势非常真实、严峻,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还有一段很长的道路。论文网

孟德斯鸠将国家去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而作为三权之一的行政权由于其强执行性的特点与其他两种权力在具体运行中产生了一定的区别。为了使立法机关制定的政策得到落实,就需要相应的机构进行政策相关的配套措施,从而使得其在全国范围内存在一个覆盖中央到地方的庞大组织系统。但其中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即在一个巨大的行政系统网络中是否能拥有合理的协调机制,而缺协调机制乏正是当今行政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现象。在协调过程中不仅包括同级部门之间的协调,更包含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协调。当同一个违法现象涉及到同级多个部门处置时,处置的结果或者说流程就更加要求协调,否则会出现政出多门最终结果自相矛盾的现象。2016年9月中山市法制局起草了《中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方法》,经市政府同意正式颁布印发,首次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模式规范化、程序化。由于此前中山市缺乏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各部门间处理行政执法争议较为随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而该办法的颁布,首次将中山市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模式规范化、程序化。为了避免涉及争议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保证行政效率及政府形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此次明确的规定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首接责任制”和“一争议一申请”原则。 

(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

    在如今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下,监督体系由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构成。其中内部的行政监督主要有行政执法人员之间相互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等,外部监督主要由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命中的监督等。其具体体现在:很多监督部门对各自的监督职责不明确,更多的是监察系统的过度集中,尚建立起立体的、全面的监督体系。部门与部门之间重复监察,有的则没有部门监管,存在监督盲点;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形成完备的监管力量,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还没有制度化的实体,往往是上级机关要求的,在督促检查、突击、检查档案之前,只做华而不实的文字,行政执法部门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执法行为不可避免地出现推诿现象,只凭社会监督与民主监督是不够的;在行政执法的实际施行中,我国更容易受到实用主义的影响,片面的强调客观因素,忽略了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与积极性,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行政机关大权独揽” ,掣肘当地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财富资源,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利用制度漏洞进行金钱交易、权力泛滥等,给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浅谈我国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3):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99966.html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