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审查制度被爱德华·S·考文[1]称为美国宪法中最具特殊性的制度。它以自然法和分权制衡为基础,受其影响,并随着美国政治社会的变化发生了三次转型。虽然他对欧洲列国未来的政治制度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其自身的限制也是不可忽视。因此,只有恪守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的权力界限,才能更好的保证司法审查制度不仅不破坏三权分立的原则而又能够更充分的体现分权制衡原则。42611
毕业论文关键词:司法审查;分权制衡;民主
An analysis of American judicial review system based on the mechanis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
Abstract The system of judicial review called the most special system in the U.S. Constitution by Edward .It is based on the Natural Law and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 and deeply influenced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politics, the connotation of judicial review changed three times. Though the system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future political system of European countries, but its own limitations can’t be ignored. Therefore, only keep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l power and legislative power, administrative power , can the judicial review system be more effective.
Keywords: Judicial Review Checks and Balance Democracy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目 录 III
一、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 1
(一) 司法审查制度的历史渊源 1
(二) 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 2
(三) 司法审查转型 2
二、分权制衡背景下的司法审查制度 4
(一) 司法审查制度是分权制衡学说发展的结果 4
(二) 分权制衡原则影响司法审查制度的实施 5
三、司法审查制度的进一步思考 6
(一) 明确区分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 7
(二) 法官任期制 7
参考文献 8
所谓司法审查权,是一种宣布国会的法律、州政府的法律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和规章违宪的权力。美国最高法院所拥有的司法审查权,使其获得了对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和对宪法案件一言九鼎的优势。美国是世界各国司法审查制度之摇篮,纵观美国司法审查之历史,从19世纪初的马歇尔法院到21世纪的罗伯茨法院,已有二百余年。司法制度作为一种历时性的制度,在二百多年的变迁中,其性质发生了变化:由极端的政治行为演变为法院的日常行为:由司法行为变成立法行为。总的来说,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随着美国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而扩大,并且司法审查权也进一步推动了美国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
一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
(一) 司法审查制度的历史渊源
在殖民地时代,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就有紧密的联系。英国是他们获取知识资源的主要渠道。因此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史上,英国的爱德华 · 柯克法官[1]对北美的影响很大。柯克所处的时期恰是议会权力不断上升,并试图制约乃至架空王权的时代。柯克预感到国王和议会的冲突一触即发,他意识到遏制双方日益增大的权力是当务之急。于是,他开始寻找能够同时制约国王和国会权力的一种根本性法律。最终,他发现自然法就是这种根本性法。而普通法在柯克的眼里就是这样的自然法的体现。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虽然柯克试图用普通法制约英国议会的观点并没有对当时的英国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他的思想却在北美大陆生根发芽。为美国宪政道路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柯克的想法如此深入的影响了北美殖民地的精英,也是柯克所始料不及的。 分权制衡视角下的美国司法审查制度解析: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43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