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定违约金说。
“法定违约金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强行干涉的结果,国家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而强制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是一种法定违约金” ,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经济补偿金成为法定违约金也是有一定道理,因为其主要适用于单位违约的情况,然而,若单位是在基于对劳动者保护的情况下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而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定违约金说也存在一定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探讨(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60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