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进行宏观层监管。关于基金监督委员会, 可以效仿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的模式, 应直接隶属于国务院, 实行事业单位编制, 理事长由总理提名, 全国人大任命; 其他人员由理事长聘任, 并向其负责。基金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 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资格进行审查; 加强对投资风险的评估, 设立投资组合的投资限制; 重视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养老保险财务状况表; 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以及基金会的运营行为实施监管并进行处罚和制裁; 设立最低收益率水平限制, 清收不良资产。
由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相关部门进行中层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为主、行政专项监督为辅的行政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体制的基本框架。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由劳动保障部门的基金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并对基金监督负有法定责任,《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对其履行职能作了详细的规定。相关部门的专门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涉及到许多领域, 主要有: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它们较强的专业性, 有效地保证了监督质量。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社会中介机构一般是某一领域的专家, 掌握先进的技术, 具有雄厚的人力资源储备, 有能力对管理运营机构的行为实施有效的审查。
由运营机构的内部监管进行微观层监管。养老基金管理运营, 涉及到养老基金的受托人、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基金会的监管职能。基金会作为委托代理链条中的中间环节, 在基金运营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在监管中的主要职能: 根据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筛选的结果选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并对基金管理人日常的投资行为依法实施监督, 对其违规违法行为提出警告, 并上报监督委员会, 并有权取消其管理人资格。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职能。基金管理公司是整个基金投资运营的核心, 它必须依法履行投资职能, 并有权要求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 对基金会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提出异议。基金托管人的监管职能。基金托管人的地位相当于基金所有者的代言人,实施对基金的日常管理职能, 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管, 保证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不损害所有人利益。
(三) 通过政府的引导以市场化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为了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世界各国基金投资的趋势是更多地向市场机制转型,增加了基金投资工具和方式,除用于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的投资外,还适当增加对风险较高、但收益也较高的投资品种,正确处理监管效率与市场稳定的关系。
对此我认为可以使用学者董双印早年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银行 的建议,并且这个时机已经成熟。截止到2012年年底社保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1082.75亿元,资金问题完全不必担心,同时随着中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的人才储备已经完成。
在我国建立社会保障银行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一管理,拓宽投资渠道,实现资金规模效应。相关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障基金将全部集中存放到社会保障银行中,由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社会保障银行可以将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专业化的多渠道投资运营,这样就解决了当前社保经办机构分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所造成的投资渠道单一且无法实现规模效益的难题。二是直接运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建立社会保障银行可以变社会保障基金间接管理为直接运营,比较现行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减少了各项费用开支。较之委托代理运营模式,更是减少了委托代理费用,同时规避了委托代理带来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管理费用问题。这样无疑会大大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效率。三是真正形成“钱”“账”分离,利于监督管理。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信息登记及账务管理,由社会保障银行负责投资运营,如此就真正做到了社会保障基金的钱账分离,形成了内外制衡的监管机制。四是纳入金融体系,形成全新的监管机制。成立社会保障银行就把社会保障基金纳入了金融体系之中,由银监会负责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工作,这将会是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 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作用(8):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