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344-01
前言:面对今天日益庞大的交通网络,传统的公安交通民警现场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交通运行体系,也无法实现对各个网络交通节点的高效规范论文网管理与满足现代化交通管理的需要。这一背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公安交通的非现场执法管理已成为公安交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由于非现场执法依据处于起步阶段,且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型公安交通管理方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所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尤为重要。
一。非现场执法的主要形式
目前,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的形式主要有车辆流动自动抓拍。闯红灯自动抓拍。民警道路随机抓拍和主干线实时交通监控四种[1]。车辆流动自动抓拍装置安装在特定警车上,该警车会随时移动到合适的地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闯红灯自动抓拍装置安装在城区交通信号灯路口,当过往车辆出现违法交通行为时,该装置便能够对其进行自动感应抓拍;民警道路随机抓拍,执勤民警随身配备有数码相机,在巡逻过程中能够对各种违规交通行为进行拍照取证;主干线实时交通监控装置固定设置在流量大的交通路线中的警务工作站或专用线杆上。
二。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素质有待提高
公安交通管理队伍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体系,其中有一部分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者还没有树立起牢固的执法为民思想观念,且特权思想较为严重,甚至有些专以罚款为目的,并将其视为一种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使得民众对非现场执法者易产生抵触心理和形成不好的印象,从而给公安交通管理的进一步高效化与规范化造成一定的阻碍,给非现场执法的进一步推广与实行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规范的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则与指导[2]。但就目前来看,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中,行政至上的观念依旧普遍存在,加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复杂繁琐。所背负的责任重大,所以为维护日常交通的正常秩序,部分交警在执行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对交通行为进行管理。规范与监督,从而导致了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出现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公安交警没有认真履行告知程序。不给予当事人行使陈述权与申辩权机会。滥用职权等几方面。
三。解决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问题的有效方法
1。严格规范与履行执法程序
严格规范与履行执法程序对规范公安交通管理人员执法行为,保障交通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运用,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维护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方法的实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其一,建立健全双记分制度。建立健全双记分制度,目的是为了弥补非现场执法中现有记分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双记分制度,指的是在保留现行对机动车司机违法交通行为进行记分处理的制度基础上,将司机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拟人化处理,即对机动车的违法交通行为也实施一定的记分处理。对机动车记分的具体处理方法可以借鉴或直接套用对司机的记分处理方法[3]。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与严格处理,而且有效推动了非现场执法程序在公安交通日常管理中的切实运用。例如,对出现闯红灯行为的司机与机动车分别记3分处理等。根据双记分制度在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中的实际效果来看,它的建立与实施将会直接影响到司机的利益,有效避免冒名顶替销分现象的发生。其二,实施异地处理。异地处理方法的提出与试运行,开创了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理的先河。以湖南省为例,该省公安厅交警部门于2008年出台交通违法异地处罚有关意见,并于次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来,同时在全省各地对交通违法异地管理系统进行试运行。自该系统运行后,按照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交通行为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所在城市的任意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的处罚,而需缴纳的罚款也可以就近到区域范围内的银行网点进行缴纳。这充分体现出了利用网络等资源与技术来实现全省联网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处理的巨大优势。
2。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有必要增强全体公安交警人员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督促其坚持执法为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前提。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随着国家法律教育的不断深入,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这就给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交通非现场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法律。强化法律意识,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3。完善交通信号标识体系
在公安交通管理实行非现场执法过程中,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线等标识设置的是否科学合理。全面,不仅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安全顺畅与否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对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的是否高效合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完善的交通标识体系是准确确定司机及其驾驶机动车是否出现违法交通行为的重要保障。而交通标识体系的完善需要公安全体交警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以便于识别为基础,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流量来科学合理的限制机动车行驶速度,并对其速度标准进行规范,对于磨损程度较为严重的交通标志。标线等标识进行及时检查与修补,以避免对交通产生影响。
总结:总之,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复杂沉重的任务。在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当中,随着全社会交通系统的不断扩大,以及人们对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与完善。只有这样,公安交通管理的非现场执法才能够发挥最大化效用。
公安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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