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
英国是最早对创意产业进行研究的国家,早在1991年就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分类整理,将其归为优尔类,分别为视觉艺术、文字创造、音乐、舞台美术、时装、摄录;在1998年和2001年两次发布了《英国文化创意产业路经文件》时,又将分类增至十三类,范围扩大到了建筑、广告、工艺品、艺术品与古董市场、时尚设计、设计、电影及录像、互动休闲软件、软件与电脑服务、音乐、出版、表演艺术、电视与广播等13个行业,并据此推算出创意产业在英国的发展规模。由于英国是最早提出创意产业概念的国家,因此他们所提出的分类得到了全世界各地较为广泛的应用。英国Frontier Economic在DCMS的授权下撰写的《英国创意产业竞争力分析》报告于2006年3月发表,其中又进一步将基于创新系统的创意产业发展研究13个行业划分成为了三大类:Production industries,即指那些以有形实体产品为特征的行业:Service industries,即指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行业,这些行业往往是被产品行业的行为驱动的;Arts and crafts industries,即指艺术和手工艺行业。
3、 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
(1) 高知识性
文化创意产品一般是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在特定行业的物化表现,是以文化、创意理念为核心发展。通过传播技术和自动化技术、文化创意产业与信息技术等相关高端技术的广泛应用发展,呈现出智能化、高知识性的特征。如电影、电视等产品的创作是通过与声光电技术、传媒、计算机仿真技术等共同结合完成的。
(2) 高附加值
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等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是一种高附加值的产业。文化创意产品价值中,科技和文化的附加值比例明显高于普通的产品和服务。
(3) 强融合性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为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文化创意产业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可以辐射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
(4) 高风险性
由经济学原理可知,创意产业的高增值性必然要与其高风险性并存。首先,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创意产业的高风险性。没有人能确定消费者如何评价新推出的创意性产品,新产品可能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带来比生产它们高得多的巨额财富,也可能会找不到认可它的买家。其次,创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体现出区域性,伴随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带来的文化冲击和入侵,使得欠发达国家的主权趋于弱化和传统文化边缘化,从而导致了本民族的创意产业与世界的创意产业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状态。此外,创意产品在信息时代传播和辐射的速度非常快,时间的落差越来越小,使创意经济的创造性和创新性不仅带有一种强烈的空间模式色彩,而且带有一种强大的短时性逻辑,许多创意产品的全球时空压缩性凸显,盗版的技术进步和快速增长,产品流行与落伍的变化,使得创意产业部门不得不承担开发新产品时所冒的风险。
4、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界定
由于创意产业对我国来说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不同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但由于我国特有的国情,要界定我国的创意产业,首先要在对创意产业进行概念化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以及我国行业的分类目录进行深入分析。借鉴世界各国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可以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分为十大类,即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时尚产业、建筑设计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业和会展业、休闲娱乐业。 基于艺术业展会视角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系统研究(4):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1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