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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创新下居委会角色功能转变以扬州市政社互动模式为例(2)

时间:2024-03-06 21:22来源:毕业论文
3 居委会的角色与功能 居委会一方面是国家的代理人,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履行其职责,行使其权利,协助政府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居委会又

3  居委会的角色与功能

居委会一方面是国家的“代理人”,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履行其职责,行使其权利,协助政府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居委会又是居民的“发言人”,是维护社区居民利益而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通过自治,了解居民需求,解决居民困难,从而能够维护居民利益。

在全世界的其他一些国家里,也有和我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比较相像的的居民自治制度,而中国的这一种自治制度之所以和其他国家不同,是因为它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这种不同体现在它的功能上。居委会的功能如下:

(1)协助功能。此功能主要是指协助政府部门宣传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应当依法履行其义务,居民应当爱护公共财产,协助举办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政府或者其衍生单位处理好影响居民利益的相关的公共卫生、贫困救助等工作。

(2)自治功能。自治是居委会的基本属性,具体表现在其所具有的自治功能。这也就是说着居委会的协助功能能够实现的基础则是其自治功能。根据组织法来说,居委会的自治功能表现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之上,而这些功能的自治性的前提有两点:一是居委会是由居民选举产生的、二是其工作是由居民承担并且要接受居民监督。

(3)协调功能。居委会是基层社会最重要的权威性组织,所以就会承担其应有的使命,这种使命就是指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主要有:居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居民和单位的关系、各个居民相互之间的关系、各个家庭的内部的关系。

居委会的角色和功能相互促进,相互体现,相辅相成。正是因为居委会的协助功能,居委会协助政府进行工作,就体现了居委会国家的“代理人”的角色。而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则体现了居委会的性质,体现了居委会居民的“代言人”的角色。

4  现有的角色与功能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4。1  过度行政化

4。1。1  组织功能行政化

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社区的各个组织和机构的设置却体现出来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基层管理方面的不足及需要,社区的居民们大多缺乏归属感,对社区没有认同感。按理论来说,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而在协助政府部门的这部分的工作则应该在不能影响到居民自治的基础上进行。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社区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协助政府进行的行政工作,比如宣传教育、人口普查、收款收费、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等,政府各职能部门或派出机构指派的行政任务占居委会整体工作的80%以上,居民把居委会看成是政府组织而非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变成了政府行政力量的延伸。

4。1。2  人事任命行政化

目前在社区基本上都制定了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居委会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但它们是由上级民政部门或街道制定,分发给各社区遵照执行的,没有经过居委会讨论、通过。根据组织法的规定,大多数的居委会换届确实要经过社区选举,但候选人资格由政府确定,这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社区选举,这必然会从根本上影响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群众性和自治性。

4。1。3  经费来源行政化

居委会经费来源有三种:社区自筹、社区物业收入和政府财政拨款,最主要的来源则是政府财政补助。因为社区物业收入不高,社会捐助收入很少且不稳定,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的缺口较大,其经费缺口普遍由街道提供。街道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由街道财政所设立社区帐户,统一做帐。社区经费由市区下拨到街道,由街道统一收支的方式,社区居委会不得不依附于街道办事处。 社区治理创新下居委会角色功能转变以扬州市政社互动模式为例(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02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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