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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排斥视角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3)

时间:2018-09-30 11:16来源:毕业论文
而又因为精神障碍患者在其病发时,缺乏常人一般的判断能力、辨认能力和理解能力,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正确的认知,有可能做出危害他人或有违社会规范


而又因为精神障碍患者在其病发时,缺乏常人一般的判断能力、辨认能力和理解能力,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正确的认知,有可能做出危害他人或有违社会规范的事情和行为。这些不仅仅给社会带来一些经济损失,也是社会大众对这一群体产生恐惧,觉得会危害他们的安全。加之社会公众对精神疾病知识的匮乏,人们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轻视或是歧视,其在社会上的处境堪忧,生活苦难。基于这些原因,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康复的过程中也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
举个例子,人民网“江苏视窗”记者在去年世界精神卫生日那天,对南京精神疾病社区康复调查,调查发现,全南京市连一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站点都还没有建成!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大都被安置在家庭中,因为家庭的的专业性缺乏,看护水准远远落后专科医院,精神障碍患者在家庭康复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和考验。
2012年10月26日,我国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规定“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法律出台后,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大都集中在 “自愿治疗” “被精神病” “自愿出院”等人权相关的争议问题,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却鲜有关注。
精神障碍患者在其出院后,在家里休养时,家人的恐惧,亲友的不理解和外界的排挤 “真空地带”,长期处于无事可干的状态下,不利于他们的康复。目前,医院和公安部门除对重型精神障碍患者的建档随访制度基本成型外,功能训练和技能培养完全处于真空,极易造成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率下降和肇事率的增高。社区康复需要医院、患者、社区医疗、公安、和志愿者等相关部门和各个方面的通力配合,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精神卫生法》出台后,对于执行细则缺乏全盘策划,以至于很多职能部门对于需要花时间和精力组建的社区站点置若罔闻。
正是出于以上原因,笔者提出“社会排斥视角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这一研究课题,试图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为切入点,在社会排斥的理论视角下,以南京市一个普通社区的康复组织为个案研究,通过实际观察和访谈,试图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遇到的重重排斥及其他问题,对我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提供一些研究资料和一些可行性建议。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的目的
本文根据文献回顾,借鉴已有的研究,注重研究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将实际观察和个案访谈相结合,确定本文的研究目的为:(1)探讨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康复的过程中遇到的重重社会排斥,将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过程呈现给人们,一起引起社会的关注;(2)结合具体观察实例及个案访谈和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实际例子,来描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实际遇到的排斥;(3)在以上基础上,分析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中的实际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力图提出一些实际可行的建议,为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提供一些研究资料和可行性建议。
   
1.2.2 研究意义
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1)    理论价值: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已经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
前这一问题在我国实际工作中问题重重,对它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丰富社会学学科对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及社会排斥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相关研究数据的收集。
(2)    现实意义:我国精神卫生康复工作目前正处在由医院(或精神病院)向社区转 社会排斥视角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3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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