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定者、管理实施者、服务组织者、资源配置者、绩效监督者。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发扬廉洁奉公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推进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着力打造节约型政府,确保镇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内部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具体如下:
针对一些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徐州市将推进政府效能建设作为政府内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94年,徐州市在率先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效能监察工作。随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展开,纪检监察机关开始不断提升效能监察的层次和质量。1999年,徐州市为了营造一个宽松、规范、高效的投资环境,从公示职位人手,将行政效能监察拓展为政府效能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0年,徐州市成立了政府效能办,设立效能监督电话,开展政府效能建设活动,借以改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通过这一重要举措,徐州市政府效能得到充分激活,工作作风显著改变,群众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信任明显增强。至2010年底,这项活动向全市各县纵深方向推进,各级政府及部门积极开展以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政府效能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与重塑业务流程,推进以深化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为重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制度改革,致力建立结构合理、高效廉洁、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提高效能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形成了“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和效能建设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效能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徐州市政府效能建设紧紧围绕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完善,不断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发展,形成了一些政府效能建设的经验做法。
5.1 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效能建设作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所在层级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府效能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为政府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效能建设的有效运作。在此基础上,各地相继建立了诸如政府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效能监察举报中心等常设机构,作为政府效能建设的工作机构,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规范,推行政府效能的议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建设过程中必需的责任落实及协调机制。
5.2 注重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很多地方将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作为政府效能建设的基础工作。在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的制度体系中,注意突出重点、统筹规划,从上至下,采取先易后难、分级分类的实施步骤,积极推进诸如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和窗口部门的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将政府的管理活动、服务范畴、行政目标等纳入科学的管理体系之中,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网络化及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岗位责任制明晰职责权限范围,以服务承诺制强化政府信用理念,以限时办结制催生时间管理方案,以否定报备制限定否定性行政裁量的过渡使用,以首问责任制体现政府机关的责任内涵,以一次性告知制促进政务公开的完善,以失职追究制强化权责对应的价值取向,以绩效评估制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与此同时,各地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到位。这些制度体系的确立,规范了政府行为,极大推动了政府效能实践的发展,提升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地市级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创新的研究(7):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2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