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 “剩女”成为我国城市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在电视相亲节目和婚恋交友网站获得大量关注的同时, “剩女”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大众茶余饭后的谈资。 “剩女”现象也唤起了媒体与学界的高度关注。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双重作用,导致了“剩女”现象的出现。本研究以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旨在揭示“剩女”的场域分布及其个人择偶意愿,并从多个维度对“剩女”现象加以分析研究,希望能有助于解决 “剩女”的婚姻问题。43226
毕业论文关键词 城市 剩女 场域 择偶梯度
Title Study On Urban “Leftover Women” Phenomenon ——Taking N City As An Example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Leftover women" has become social phenomenon of China's urban areas,particularly in metropolis and large cities. With various televisions TV columns and the greatnumber of users at all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websites, "Leftover women" has been pushed tothe storm center, the whole community concerned and gossiped. This phenomenon also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the media and academia. The appearance of "Leftover women"phenomenon on account of the dual role of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actors. By analyzing thesurvey data, in order to emphasizing the distribution field of "Leftover women" and theirWillingness of choosing spouse. And study on the "Leftover women" phenomenon frommultiple dimensions, hoping to be beneficial to solve marital problems of "Leftover women"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Keywords Urban Leftover women Field Gradient of mate selection
目次
1绪论1
1.1选题背景1
1.3研究目的和意义2
1.4研究方法3
2理论和概念界定5
2.1相关理论论述5
2.2相关概念界定5
3城市“剩女”现象调查分析——以N市为例7
3.1N市“剩女”现状7
3.2N市“剩女”诉求10
4个案访谈分析12
5N市“剩女”婚恋问题及原因14
5.1存在问题14
5.2原因分析15
6对策建议与社工介入18
6.1对策建议18
6.2社工介入18
7结论20
致谢21
参考文献22
附录A调查问卷24
附录B访谈记录28
1 绪论1.1 选题背景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30 岁及以上女性中未婚的占2.47%,而上一次人口普查时仅为 0.92%[1]。有关专家指出,中国第四次单身潮正悄然而至,这使得“剩女”现象更加备受关注。“剩女”群体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往往条件优越,在婚姻市场本应很抢手但却屡屡受挫。这一现象的背后隐藏着传统父权社会下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所谓“剩女”身上背负着沉重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家庭内部压力,遭遇着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种种不公问题。为此,本文以 N市城区 9大区域在 S婚恋机构注册的未婚女青年为调查研究对象,以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基础^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旨在揭示“剩女”的场域分布及其个人择偶意愿,并试图从多个维度对城市“剩女”现象加以分析研究,希望能对该群体有一个更加清晰的了解,并有助于推进城市“剩女”婚恋问题的解决。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2.1 国内研究现状“剩女”一词,是中国教育部于 2007年公布的汉语新词之一,广义上的概念把大龄未婚女青年定义为“剩女” ,而狭义上的“剩女”指的是应有高学历、高收入和高智商等特征的未婚女性[2]。教育部的报告中把“剩女”的广义和狭义合二为一,界定“剩女”是指拥有高学历、高收入、高智商的部分当代都市女性,由于择偶条件较高而找不到合适的人生归宿,而被“剩”的大龄未婚女性。对“剩女”的类型划分,网络上是按照其年龄梯度来划分的,也就是:25 至27 岁的未婚女性是“剩斗士” ,29 至31 岁是“必剩客” ,32 至36 岁是“斗战剩佛” ,36 岁以上就是“齐天大剩”了[3]。“剩女”又被叫做——3S lady: Single(单身)、Seventies (70 后)、Stuck(被卡住了) [4]。总而言之,就是指那些条件良好却找不到人生归宿的70 后大龄未婚女性。这三条标准,时至今日其不合理之处已日见端倪。其一,忽略部分出于跟风心理的年轻女性,当下“剩女”这个群体日渐庞大,有越来越多的 80后乃至 90后逐渐加入其中。其二,有一部分剩女并未同时拥有高学历和高收入。和前人的说法“老姑娘”相比,中国社会创造的“剩女”这个称谓时显然缺乏怜悯之心,待字闺中的大龄女性在他们眼中低到了尘埃里,就是在婚姻市场被挑“剩”下的。这样带着歧视的称呼,就在教育部的推波助澜下大行其道。方彦蘅(2012)指出,大众传媒眼中的剩女就像是一个异类,解决她们的婚恋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从媒介的“观赏功能”来看,这种现象恰恰反映了女性长期作为“被观赏者”的一种刻板印象,这无非是在粉饰了已经无力维持的“男权中心主义”[5]。陈友华和吕程(2011)并不认为“剩女”现象上升到了社会问题的层面,他们通过定量研究分析发现:在中国的婚姻市场中,出于适婚男女的年龄和学历水平相匹配程度的视角,女性在各个年龄段及学历层次都基本属于短缺状态[6]。这篇文章启发了本人对“剩女”的另一种思考,把该群体问题化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她们的污名化。诚如他们所言, “剩女”也许并不足以被称为“问题” ,只能说是一种现象。首先,我们从社会问题定义的角度来论证这个观点。社会问题是社会关系失调恶化造成的,影响社会成员的生活,破坏社会和谐,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 [7]。不言而喻, “剩女”现象并不能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充其量只能说是属于社会失调。虽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但是“剩女”现象的影响实际上是被媒体过分夸大了。 “剩女”的影响一般仅局限于其原生家庭,对其他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影响较小或无,更遑论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作用。因此, “剩女”不能被称为社会问题。 城市“剩女”现象研究: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3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