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上海市是我国最先进入老龄化也是老龄化最严重的城市,再加上独生子女已经成为养老的新一代主力军,养老的问题越老越收到社会的关注。在我国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体系中,居家养老是主要的方式,但是独生子女因为种种原因已经不可能像多子女家庭那样照料自己的年老父母,此时就要配合居家养老的相关社会服务。这就需要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
养老需要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网络支持。赵丽宏在《城市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体系研究》一文中认为“在我国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体系中,国家居主导地位,它提出社会整体性老年照料体系的构想,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并开展有关监管工作;社区为体系发挥功能的基本载体,因此要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网络;家庭为体系的基石,它在养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应该予以保持和加强;老年人个人是照料体系的主角,要大力提倡自信、自强、自助、互助, 充分发挥老年人个体的主观能动作用。” 朱奕臻,侯志阳在《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以及对策分析》中也有相同的看法,只是他们分别关注的重点不相同。
王静、范绮萍以及李雪霜都有过类似的研究,在《我国养老模式发展与探索》中提到了家庭养老的难题,但是到目前为止真正出台相关的政策或者办法措施,也就是这些办法虽然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对于现在发展迅速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才能真正了解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从而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国外专家对于家庭养老也有着不同的看法,以帕森斯为代表的西方传统观点,帕森斯提出了《社会行动理论》学说,并且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子女不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以舍布卢姆和戴蒙得为代表提出的“代际交叠模型”,以用数学假设来说明通过子女的纳税进行反哺,来对父母提供经济方面的补助;以奎恩为代表则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似的,奎恩在《Personal and Family Adjustment in Later Life》一文中提出子女与父母应该需要相互扶持。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主要生活和居住在家庭中,由赡养人和扶养人承担着赡养和扶养义务。家庭中的所有成员,不论是否负有赡养或扶养义务,都有责任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使老年人能够在温馨、祥和、团结互助的家庭环境中颐养天年,幸福、愉快地生活。在中国,家庭养老是主要养老方式。
(二)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对夫妻其下一代为独生子女的,该家庭就为独生子女家庭。
(三)“421”家庭结构
城市家庭正在呈现典型的四个老人、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所谓“四二一”代际结构。“四二一”家庭结构给处于代际顶端的四位老人带来的是养老风险。
(四)社会支持网络
社会支持网络是指一组由个人之间的接触(所构成的关系网),通过这些接触(关系网),个人得以文持其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服务、讯息和新的社会接触等。
社会支持网络类型有以下几种:第一、社会支持网络的链接型态,其中包括强连带(强关系)和弱连带(弱关系);第二、社会支持网络的人际连结基础类型,包括角色伙伴、生活协助、网络连结、肯定自我、心灵安慰、现实确认以及目标一致;第三、人际链接模式,包括相交满天下、知交二三人以及只取一瓢饮。 上海家庭养老的社会支持网络研究+文献综述(3):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4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