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缺乏风险意识
担保公司承保贷款的本身性质就决定了它要承受很大的风险,这些风险是来自方方面 面的,比如担保公司在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调查,反担保的过程中稍有不到位就会导致代偿 几率增加。从 2012 年下半年以来,科创,和信,鹏达,九龙等公司都相继出现担保违约,文献综述
发生了不同金额的代偿,且金额不小。尤其是宜兴科创担保有限公司,在 2013 年,科创
与招行小贷中心签订保证合同为国容公司的 500 万借款向招行小贷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由于科创公司在风险调查与反担保的过程中出现疏忽,国容公司最后违约,科创 替国容公司代偿所欠本息 5085605。07 元③。另外,财政部有明确规定,担保公司的单笔担 保额不能超过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但许多担保公司都没有做到,有的单笔担保额甚至 超过其注册资本的 3 成。一些担保公司由于新成立,盈利能力比较低,缺乏有效的风险补 偿机制,还有不计代偿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的情况。
宜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4):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197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