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我国农业金融体系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1994年以来我国逐渐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轴心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各个金融机构改革后服务“三农”功能逐渐淡化。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离农村地区,从1998年至2004年,四大国有银行共撤并基层机构75585家,其中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占大半,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作为政策性金融主体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从事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不直接对农户提供金融支持; 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自1950年成立以来在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发展过程中自身的一系列原因,其应有的信用合作功能没有得到正常的发挥。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数据显示,2000—2003 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 65 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 190 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 25%和 75%; 在农户年末借入款中,来自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贷款份额呈显著下降趋势,份额由 1986 年的 47.76%下降到 2000年的 15.52%,15年下降了32.24个百分点; 根据农调队从江苏和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了解的情况,农户贷款中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比例更低。由此可以看出农户因贷款散、小等特点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取得贷款,农户大量的有效需求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农村民间非正规金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供给的不足,满足了农户的一些信贷需求,但由于自身的非正规性,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引发了金融风险和社会动荡,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20 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信贷储蓄的唯一机构.但是1978年后,由于单一的银行体系无法满足蓬勃发展的农村经济.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拆出,作为唯一的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向农业生产提供贷款。同时,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到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县级支行负有监管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责任。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中央加大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会议确定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以下) 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策略。农业银行逐渐撤出农村市场,同时为降低金融风险,对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实行打压。1999 年农村基金合作社被全部撤销进行清算。农村金融市场就只剩下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家单一机构,经营上只有存贷业务。2003 年以后农村金融改革又进入了局部改革阶段——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以后的改革中主要围绕着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制度; 二是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虽然经过了上述一系列的改革,但是成效、绩效还是很低下。
图1.1.2我国农业金融体系一览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文具体内容包括(1)引言。该部分主要展示本研究的目标及假设、思路与方法、依据与内容等。(2)概念界定与理论借鉴。本部分对农业产业化融资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且罗列出各种融资模式为下文进一步分析农业产业化融资主体行为做出铺垫。(3)农业产业化融资主体行为分析以及融资问题解析。本部分将在不同融资模式下利用博弈论的方法重点分析农业产业化融资各主体之间的相关行为特征,从而进行农业产业中融资困难的原因归纳总结。(4)研究结论与相关建议。根据以上的多重分析来进行概括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在本文的研究中,根据研究的需要采取多种研究手段和方法。现实分析与比较分析相互渗透。在对文献资料中所得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基础上,本文将微观分析、宏观分析有机结合,揭示农业产业化融资过程中的点面关系,并运用相关理论研究农业产业化供应链中各融资主体之间的需求供给及相互利益关系,进而寻求合理的融资机制,针对研究对象提出相应的建议。 农业产业链融资参与主体博弈分析(3):http://www.youerw.com/jingji/lunwen_9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