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信用风险
首先买方失信,买方由于各种原因不履行约定,虽然在资金方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卖方没有造成损失,但是这样会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良用户占用率增加,使得运用成本和征信成本提升,带来其他相关的风险。
其次是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失信,主要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不善或风险管理不当,不能履行中介支付和担保作用,这将会对买卖双方的利益造成威胁。如果第三方平台掌握的诸多买方、卖方资料泄露,将会给双方带来很大的潜在风险。
三是卖方失信,主要是指卖方无法提供与买家约定的商品,不能按时给客户提供相关商品,给买方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样第三方支付平台也会受到牵连,造成运营成本和征信成本的增加等,
最后的情况,是银行的失信,主要是指银行延迟结算和外卡交易发生了拒付时,交易延迟了结算等情况造成的一定程度上的流动性风险。虽然第三方的存在降低了网上交易的风险,但是建立信用体系危机依然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有就是在这样的风险的形式下所能知道以下几种方式。
所谓的信用风险,就是在交易结束之后,买卖双方并没有针对自己所得到的方便交易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种履行义务的风险存在的形式是很高的。在这里,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风险的介绍。从而让更多的人们知道,只有承受住这样的风险,才可以尽情的进行第三方的交易。
第一,就是交易平台的风险,这种在网络中为我们个人账户提供的虚拟的账户,我们可以在这样的虚拟账户中进行充值,在进一步拿去购买一种虚拟的货币,而要是在第三方存在大量的积淀,就会在从中出现一种越权调用的风险,在这里,我们还是拿支付宝作为例子,这个免费的支付平台每天的流量在几千万,这么多的流动资金,对于这个平台的操作者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要是利用这笔数目的货币进行非法交易,其中所能牟得的利润可想而知。
第二,就是买卖方信用的风险,而对于卖方来说,主要是针对在收款以后所能提供的操作的服务或者是相关的产品质量的标准,而在卖房的意义上,是不是可以真正的利用这种交易可以得到自己的便捷和利益,而不是让第三方支付从中获得这里面的交易的风险,这类风险的交易是不是利用虚假交易或者是任何非法的洗钱的手段,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提前知晓的。而对于买方来说,他们所能注意到的风险就是一种实名制自我操作的水平,这种水平在实际的操作中会有很多的不便。
第三,针对这种信用的等级,无论是在卖方还是在买方,都是首先把自己所交易的对象服务于第三方支付的,他们所信任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第三方支付的道理,因此无论是以那种方式作为利益的趋势,这种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信用等级的风险还是很高的,所以针对这样的风险形式,大家还是有所针对性的使用。
2006年5月23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阿里巴巴在杭州签署整体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在资金托管方面,工商银行将专门设立一个账户为支付宝公司提供客户交易资金账户的托管服务,对支付宝客户交易资金账户“专户专款专用"情况进行监控。一旦支付宝的资金流动出现异常,工商银行有权冻结支付宝的账户。而每个月工商银行还会作出资金保管情况的报告,这对于提高支付宝帐户资金的透明度、避免客户资金被挪用、转移等风险并提升客户对支付宝的信任度,有积极作用,这也为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客户交易保证金存管起到了示范作用。而对于支付宝用户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于《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国家监管方对这笔款项的归属也没有明确规定,支付宝表示已将用户资金产生的利息作为应付款项挂账,等待政策出台后可以随时划转,有效避免了信用风险的发生。 第三方支付系统风险对策分析+策略建议(8):http://www.youerw.com/jisuanji/lunwen_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