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大地”案例中此表现的手段又有所不同。“绿大地”在还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下,为达到上市目的,让公司的相关人员登记注册了一批关联公司,这些公司要么是由“绿大地”直接控制的,要么就是“绿大地”掌握其银行账户的,在此之后,“绿大地”通过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与关联公司伪造合同、发票等手段,达到虚构交易业务、虚增销售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绿大地”在上市前几年拥有的一些苗木采购大户对其销售收入、利润的增加也有重大的影响,它们分别是昆明鑫景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昆明润林园艺有限公司、昆明滇文卉园艺有限公司、昆明自由空间园艺有限公司、昆明千可花卉有限公司、昆明天绿园艺有限公司等。但在“绿大地”上市后不久,开始出现曾经的采购大户陆续神秘消失并且发生巨大金额销售退回的现象。在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可以确认“绿大地”2008年的苗木销售退回金额达到2348万元,并由此减少2008年2348万元的销售收入和1153万元的利润;又确认2009年的苗木销售退回金额高达1.58亿元,这直接导致该公司当年亏损1.51亿元。如果销售合同是在上市之前签订的,销售收入及利润也在上市前的财务报表中体现了,那么现在在上市后发生的这些无故销售退回事件都证明了“绿大地”与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的行为有逃不开的关系。这些数字的背后都是“绿大地”使用非法手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证据。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公司之所以会出现信息披露不真实的现象是因为想要达到对自身有利的各种目的或满足利益的需求。
“绿大地”最显而易见的目的就是谋取上市资格。为此它制造出各种无中生有的交易业务,三年换了三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频繁更换公司高管人员,用虚假的会计信息使财务报告中的资产和利润每年都在大幅度增长。在披露会计信息时,“绿大地”采取人为操作、故意歪曲真实情况或直接对数据造假等手段粉饰公司业绩,包装出“漂亮”的报表。“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出许多重大虚假内容,发行数额巨大的股票,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年度财务报告,这些都是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的表现,严重损害了“绿大地”债权人、股东等相关人士的利益。同样的,有此行为的公司在我国经济市场上屡见不鲜。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已成为我国经济市场的一个“毒瘤”,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成本与费用的任意调节,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在核算成本与费用时,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来划分当期费用与下期费用的,而为达到“利润最大化”目的的成本与费用的核算是根据当期需要多少利润来分配的。具体的操作有:故意少提或者漏提折旧费用;故意把应计入成本的运输费列入期间费用;故意把职工医药费记入管理费用;把期间费用摊入产品制造成本;已经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依然挂在在建工程账户中不结转,还少提折旧或者将借款利息资本化;将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总额中,转出一部分数额挂在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等几个跨期摊销账户中,以调节企业利润。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制度本身不完善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
所谓会计制度,从广义上讲,是指为了规范会计行为的各种法律、法规、准则或是为判定、确认和保护权利而制定的规范等。同时,会计制度还应当包括惯例、道德准则等等,俗称约定。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也无法避免地成为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弈的结果。怎样才是理想的会计制度?是要能同时顾及各方的利益,让博弈双方在执行时是你情我愿的、能够对行为起到约束作用的社会契约。而我国的会计制度在这点上有所欠缺,它在时间和空间上都缺少一个充分博弈的过程,我国的会计准则、法规的制定总是在会计问题出现后,才开始意识到在这问题上的不足。简单来说就是,只能做到解决问题,而做不到防止问题的出现。由于会计核算工作中会计信息特别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又没有明确地规定,再加上不同的人对问题都有不同的理解和计量方法,就导致企业的经营者对操纵会计信息有了可乘之机。但是,任何人想通过不遵守制度来谋取利益、满足一己私欲的话,不论多久,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结果得不偿失!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研究+文献综述(4):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