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公共会计监督运行机制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于企业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必须本着诚信原则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其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就是不利用失真的会计资料做假账。但是,所有参与者包括监督者很难在市场经济中的种种利益诱惑面前做到“守身如玉”。所以,监督者本身也应被监督。我们需要全面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并重视处理好有业务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制度安排,例如:把会计事务所会计与咨询合一的格局改为分立的格局;在扩大中介机构数量的同时,大力推行与公司合伙的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的责任能力和工作独立性。其次,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和银行定期更换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有义务在发现银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立即向中央银行汇报,以便中央银行在了解各银行的最新情况后进行及时的处理。努力建立诚信的市场制度,及时防范欺诈行为。要建立诚信机制需要两个原动力,一是政府通过立法手段来引导企业,以增加诚信基础;二是让企业意识到诚信的长期收益一定是大于短期损失的,使企业自觉地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最后,通过法律、媒体和社会共同监督,规范审计制度,并随时向公众报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研究+文献综述(9):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2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