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规范内涵(16)
时间:2023-01-14 20:5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36] 同上。 [37] 当然,基于宪法第6条的限定,这个条款是禁止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私人所有的。另外,在谈到宪法第10条第4款的含义时,彭錞认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之所以在1982年入宪,根本原因在于“保护农地的现实需要”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确立的“农地非农化的国家征地原则”。参见前引[7] ,彭錞文。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在大跃进时期,农村有“大炼钢铁”运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不仅是搞农业,而是“工、农、商、学、兵”一起发展。所以 “农地非农化的国家征地原则”在1990年代之前并不存在。1982年增加这一规定的原因在于,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意识形态下,土地只具备资源使用功能,而不具有资产功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即便是到了1987年,当深圳探索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还是有人指责说这是“搞资本主义,是卖国行为”。相关资料参见卢轶、 葛铿;《深圳冒险敲响中国土地“第一拍”》,《南方日报》2009年9月7日,第08版;刘伟: 《土地拍卖“第一槌”促成宪法修改》,《深圳特区报》2010 年7月19 日,第A02 版。 [38] 前引[1],肖明新文。 [39] 前引[1],孙煜华文。 [40] 参见门头沟政府网站之“历史沿革”与“新农村风貌”两个栏目,http://www。bjmtg。gov。cn,最后访问日期为2017年1月18日。 [41] 前引[1],黄忠文。 [42] 同上。 [43] 早在2002年,时任龙港镇党委的汤宝林在谈到龙港的发展时,就对记者说,“我们是市级产业的能力,县级经济的规模,但行使的是镇级的权力。不过,总有一天,龙港镇会争取成为名副其实的市。”2011年时,江苏的华西村已经正式更名为“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了,而根据华西村党委副孙海燕的解释,“改名是为了打造华西城。未来,华西新市村将会改名为华西新市,最后成为华西市。” 而到了2012年,河南的西辛庄村则直接宣布自己已经成为“西辛庄市”了。面对争议,该村党支部李连成表示,“全世界的城市都不是自然形成的,都是人们造出来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造出个‘西辛庄市’?”相关报道参见汪苏、任波:《一个村庄的寓言》,《新世纪》2014年第21期;《龙港:中国城市化标本之“镇级市”冲动》,《观察与思考》2010年第11期;《从新市村到华西市》,《长江日报》2013年3月21日;綦伟:《李连成西辛庄“造市”——中国首个“村级市”调查》,《深圳特区报》2012年5月9日A7版;王汉超:《改村称“市”,有啥好处》,《人民日报》2012年5月17日第11版。 [44] 前引[1],黄忠文。 [45] 前引[1],程雪阳文。曾经多年担任北京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第二总建筑师的华揽洪在谈到改革开放前的城市规划时指出,当时“不但复杂和严密的城市规划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负责全国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导工作的城市建设部在1957年就被撤销了,市界的划定也基本没有完成。‘文化大’发生以后,‘中央建筑设计院也被遣散了,所有的(规划)研究所的档案都被打成捆并装进普通的麻袋,只有一部分邮寄到各省,其余的都被销毁了,一百多个城市的规划调研材料和规划图就这样消失了’。” 华揽洪:《重建中国:城市规划三十年(1949-1979)》,李颖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27页。论文网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