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研究(2)
时间:2017-06-19 22:03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1.1.2 研究意义 本文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公务员工资系统的设计和完善,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整个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与公务员的选拔、录用、绩效评估、培训开发以及职业发展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工资不仅影响着公务员的行为和绩效,而且影响着组织的评估技术与方法、考核体系和信息系统,进而影响到组织中的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公务员。可以说,公务员工资制度对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转,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可以丰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为完善整个人力资源系统提供理论指导。 在现实中,政府机关的工作,由于其地位、作用比较特殊,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来担任。这就要进一步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进入行政系统,并有效地防止现有人才的流失,确实做到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同时,要认清公务员这一职业与其他职业的不同之处,注意二者在工资方面的比较权衡,以免引起社会其他职业群体的不满,影响社会和谐。工资制度改革作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对经济、政治、社会都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任务也是相当急迫和繁重的。 1.2 相关核心概念概述 1.2.1 公务员 对于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1]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2)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3)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1.2.2 基本工资和津补贴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且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