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研究(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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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研究(4)


此外,也有针对本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的研究。
李立华(2006)《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针对我国公务员薪酬标准所存在的问题指出:制度内公务员工资水平偏低;公务员地区薪酬不平衡;公务员薪酬内部不同部门分布不公。
王学力(2006)《我国公务员工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10]认为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目前已经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地形势的要求,下一步公务员工资制度首先应改革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加强职位分类,建立工资调查制度,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
张英民(2009)《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刍议》[11]认为,当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在标准的法治性、机制的理性基础、待遇的公平性、结构的国际性等四个方面存在正当性缺失。提出建立以人大为主导的增薪机制,推进薪酬待遇的合理化,采取以工资为主、津贴为辅的薪酬制度是解决当前公务员薪酬制度困境的一种有效对策。
    综观已有研究内容,国内学者分别对国外一些国家和本国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对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该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的构成即特点的介绍,而对本国的研究则主要侧重于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工资制度改革方面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虽然从不同方面对国内外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但都为笔者系统研究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以及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提供了较好参考。本文在分析和借鉴国外部分国家公务员工资管理的经验基础上,回顾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演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2 公务员工资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2.1 美国的公务员工资管理及启示
2.1.1 美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结构
    当前,美国政府雇员的职业主要分为白领职业(White Collar Occupation)和蓝领职业(Trades and Labor Occupation),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职位分类和工资系统。其中,绝大部分白领职业职员适用于一般职务序列GS及其工资系统;绝大部分蓝领职业职员适用于联邦工资系统分类及其工资系统FWS。
(1)美国公务员工资。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公务员的工资由专门的联邦工资账户支付,而各州、县、市公务员的工资,则由本级政府财政负担。在基本工资方面,美国已形成以常规工资体系为主,以弹性工资体系为辅的多元化工资框架。常规工资体系适用于一般职序列GS。按照工作任务、责任、任职资格条件等标准,可以将GS职位分为23职类、420职系、15职等,10职级。按照等内晋级幅度,可将GS职位序列分为单间隔等级序列(如GS-12,3/4/5/6)、双间隔等级序列(如GS-5,7/9/11)。弹性工资体系,一是最高工资标准规则。最高工资标准规则,是指允许行政机构给予GS职位序列雇员高于常规工资标准的特殊工资规则,适用于GS序列雇员的再雇用、凋任、重新安排工作、晋升、降级以及其他职位变动。二是雇用高资格条件者和特别需要者的弹性工资。联邦政府各行政机构在雇用具备高资格条件的申请者和特别需要的职位人员时,可以给予他们高于招募职位工资等级标准的工资。三是高级雇员弹性工资。对联邦政府中的高级公务员、高层雇员、科学或专家职位雇员等高级雇员实行的具有宽带结构的弹性工资。
在津贴、补贴方面,美国公务员的津贴[12]包括:
① 制服津贴,总数不得超过125美元。
② 住宅津贴和生活津贴。依据《美国法典》,对派往合众国、波多黎各自由邦、运河区和合众国领地和属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公务员,给予临时住宅津贴,以及租金、取暖、采光、燃料、煤气、电和水等生活津贴。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