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我国社会zhuyi政治制度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中国人民和各民主派、无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能够真实、广泛、持续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旧式政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能够把各个政和无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既有效防止了一执政缺乏监督的问题,更有效避免了西方多制必然导致的彼此排斥倾轧、相互恶性竞争的弊端;还能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广泛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旧式政制度囿于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而进行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总起来说,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充分彰显领导、多派合作,执政、多派参政的显著特征,反映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zhuyi民主的本质。正如总指出的,中国领导的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领导的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既明确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原则,又作出了新的制度设计和安排。贯彻落实全会要求,必须切实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zhuyi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民主派和无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派中央直接向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派和无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制度优势。
人民政协是中国领导的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实行我国新型政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政协应支持各民主派和无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协商,对各民主派以本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切实为民主派履职创造条件。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政协健全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为重点的政协协商议政格局,取得重大进展和成绩。应乘势推进,不断完善发展。特别要支持各民主派和无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充分协商讨论,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其他议政和工作方式,也应完善对各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务等的协商和监督,充分发挥好民主派作用。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创造性制度安排。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开拓了中国的辽阔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国多民族大一统格局,是我国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遗留和传承下来的宝贵政治财富,也是我国发展进步的巨大优势。中国把zhuyi民族理论同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探索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独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