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宪法学、民法学的理论知识,结合法律实践,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研读相关著述,积累整理资料,立足我国现阶段的立法状况与司法实践,比较国外相关理论与实践,分析我国僧侣的财产继承问题并提出相关的纠纷解决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宗教事业的发展,我国僧侣人数不断增加,僧侣的生活水平也逐渐得到提升,以此同时各种矛盾也日渐突出。作为僧侣,他们受到佛教清规戒律的规制;作为国家公民,他们拥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由于这种特殊的双重身份,僧侣在现实生活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僧侣是否可以拥有私有财产?僧侣私有财产与寺院宗教财产之间是什么关系?其圆寂后的遗产该由寺院、佛教协会继承还是由亡僧的俗世亲属继承?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持有怎样的态度? 文献综述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佛教僧侣遗产继承纠纷
(一)杭州灵隐寺巨赞法师财产继承纠纷案
1984年,巨赞法师在京圆寂,其侄潘某向保有法师遗产的中国佛教协会要求继承法师遗产遭拒,佛教协会认为潘某的要求不符合佛教的丛林制度,潘某遂诉至北京法院。由于当时《继承法》尚未出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答辩后,走访了国家立法机关、法律专家、佛教领袖人物,最后判决潘某对巨赞法师遗产没有继承权,中国佛教协会按照佛教丛林制度处理巨赞法师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