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关于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目前有三种学说,即“主体说”、 “客体说”、 “中介说”。文章通过对冷冻胚胎三种学说的比较分析,认为关于冷冻胚胎的三种学说,即“主体说”、 “客体说”、 “中介说”均不能准确的概括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而最终认为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为特殊物即生命伦理物。既然冷冻胚胎是物,那么在物的所有权人死亡后,冷冻胚胎当然就成为继承的客体由继承人予以继承。37536 毕业论文关键词:冷冻胚胎;物;生命伦理物;继承
Legal Isues Rsearch for the Frozen Embryonic Inheritance
Abstract :About the legal property of the embryo, theoretically,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views:namely, subject, object and inter -mediate.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of three kinds of theories of the embryo concludes that three main doctrines can’t summarize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frozen embryo accurately.However, the article finally thought the legal attribute of embryos is Life ethics property.Therefore, since the frozen embryo is roperty, so all the people as the object's death, frozen embryo of course has become the heritage, to become the heir to the succession of the subject.
Key words: Frozen embryo;Roperty;Life Ethics Property; Inheritance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一、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2
(一)冷冻胚胎的“主体说” 2
(二)冷冻胚胎的“客体说” 2
(三)冷冻胚胎的“中介说” 2
二、冷冻胚胎属于物的正当性证成 3
(一)冷冻胚胎具有“民法上的物”的特征 3
(二)冷冻胚胎在法律地位上应视为生命伦理物 4
三、冷冻胚胎应当作为遗产予以继承 6
(一) 冷冻胚胎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可能性 6
(二) 冷冻胚胎继承的特殊性规定 6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冷冻胚胎的继承法律问题研究
前言
2013年9月17日,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二审在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落槌,法院最终撤销了宜兴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允许4位老人共同监管和处置南京鼓楼医院的4枚冷冻胚胎。
该案一审和二审两种不同的结果,引起了我国法学界学者的高度关注。他们中有人认为:冷冻胚胎有可能发展为生命,是不允许随意转让和继承的。而有部分学者认为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是物,那么在物的所有权人死亡后,冷冻胚胎就理所当然的成为遗产由继承人予以继承。以上两种不同的观点,折射出冷冻胚胎在法律地位上的“尴尬”处境,也给司法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现实难题即冷冻胚胎能否被继承?
而要解决冷冻胚胎的继承问题,首先要厘清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鉴于此,本文将通过对冷冻胚胎的三种法律属性说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的法律和实践,从而在法律上给冷冻胚胎一个合理的定性。
一、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关于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目前主要有 “主体说”、“客体说”、“中介说”。[ ]
(一)冷冻胚胎的“主体说”
“主体说”认为胚胎具有生命属性,只是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人,根据这种观点,胚胎就不得毁弃,但将其捐赠还是允许的。[ ]
有学者认为将冷冻胚胎视为主体存在伦理上的缺陷,令人难以接受,而且容易造成世界人口的进一步膨胀,进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如果将冷冻胚胎视为主体,那么销毁冷冻胚胎就与杀人无异;而如果将其孕育成人,就会大大冲击人类繁殖的自然性,违背社会伦理性,令人难以接受。[ ]另外,在美国、德国和英国的实务中也没有把胚胎当作人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