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女大学生隐性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多年来,女大学生在求职时,会遇到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显示只招男性或男性优先。但是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因劳动者的性别不同而在就业中受到歧视,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的承担,一些用人单位开始转变公开的性别歧视方式,以其他较为隐蔽的方式控制女大学生的岗位职数,从而造成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各种各样的隐性就业歧视。
2.1 女大学生隐性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
2.1.1 招聘信息不明写性别
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不明写性别要求,但是女大学生在应聘时,招聘单位会照常收下简历但不通知女大学生面试,或者以所招聘的职位名额已满为由拒绝。或者在女大学生咨询相关职位或已经进入面试时,招聘单位会以工作需经常出差或者要长期驻扎在外地为由,以“委婉”的方式告诉她们“我们不招收女性”。这种类型是近年来用人单位常见的推辞。论文网
2.1.2 提高对女大学生的录用标准
在男女大学生申请同一个职位时,用人单位会在毕业学校和性别上进行考虑,在面试官中眼中,重点大学毕业的女生和普通大学毕业的男生是等值的 ,同理,毕业于相同学校的男女大学生,他们会偏向录用男大学生。在同样职位、相同学历、一样专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对女大学生提出身高、体重、外貌的要求。例如提出未恋爱和没有男友的女大学生优先,女大学生年龄不能超过22或24周岁,在劳动合同中标明几年内不能结婚或生育,有过实习经历或有1至2年工作经历的女大学生优先,甚至在应聘某些职位时,用人单位竟提出会喝酒、酒量大的女大学生优先录取。
2.1.3 不能做到同工同酬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男女工作应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体现在工作岗位和职级的内容相同,同酬体现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相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大学生的工资却有可能比从事同样类型工作的男性的工资低,用人单位的理由是:刚入职的女大学生处理工作的熟练度和灵敏度略些一筹。此外,在同样的职位上,男女大学生会因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同造成工资不同。女大学生为了获得入职的机会有时会作出相对的让步,这种让步体现在工资、社保、福利等方面。
2.1.4 就职工作领域相对集中
女大学生就业行业和职位的类型比较单一,例如教育、文秘、卫生、餐饮之类,这些职位都是服务型和劳动密集型,对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有的甚至只需重复简单的体力劳动。而在建筑业、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等需要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职位,很少有女大学生获得就职机会,并且科技含量越高、文化水平越高、职位等级越高的职业更是鲜见女大学生的身影。这些说明女大学生就业正在遭遇职业性别隔离。职业性别隔离的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上:横向隔离是行业性别的隔离,即一些行业男性就业人数多,一些行业女性就业人数多,也就是职业有“男女性别”之分;纵向隔离是职别和职位的性别隔离,即无论职业是否有“男女性别”之分,在较高的职位就职的通常都是男性 。除此之外,在以后的升职过程中,女大学生的升职机会远远小于男性。
2.1.5 性骚扰
现代社会,女性在职业中面对性骚扰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大部分女性可能没有意识到。性骚扰不仅包括肢体上动手动脚,还包括言语上,例如黄色笑话、下流语言等。许多调查表明实施性骚扰的一般都是位于领导地位的男性,并且他们大都有妻儿。女大学生可能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以得到就业机会为威胁的骚扰,在工作上会遇到以升职为威胁的性骚扰。真实案例显示,女大学生在应聘时遭到用人单位询问能否接受大客户陪酒陪睡的要求,有的面试官竟询问应聘的女大学生身穿什么颜色的内衣,甚至提出和女性应聘者跳贴身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