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概述
(一)网络文学作品的特殊性 网络文学作品是指在网络上以数字为载体进行创作,并依靠互联网传播的文学作品。
典型意义上的网络文学作品仅指首先在网络上发表的原创性文学作品,而不包括先在传统 纸质载体上发表后又上传至网络的文学作品。
网络文学作品的内容性质同传统以纸质媒体为载体进行创作的作品并无差别,都是著 作权法所保护的独创性表达。只是由于网络自身所具有的公开、共享等特点,为网络文学 作品赋予了特殊性,最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它是以数字网络为主要载体的,网络是它 的主要传播媒介,因而网络文学作品对网络的依赖性很强。第二,它的传播速度快,范围 广,往往一篇优秀的文字作品刚刚在网络上发表,就能立刻收到来自各个地方成百上千的 网民的点击阅读。而传统纸质媒体则须经编辑审查、印刷、发行等一系列程序方能被我们 看到,要耗费很多时间。
(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网络的发展带来更多新兴创作方式的同时,也给著作权侵权提供了新的环境。网络文
学作品的作者在网上进行创作,在什么平台发表,一次性发布或是以连载的形式发表,都 由作者自己选择确定。若未经作者同意,将其网络文字作品下载到纸质媒体进行营利活动 或者转载到其他作者未发布过的平台且未署名的,即构成对网络文字作品的侵权。从侵权 行为主要存在的环境来看,可以分成两大类。
第一种侵权人未经网络文学作品作者同意,将其作品擅自进行复制、发行、出版等营 利活动且未支付任何报酬。这种情况主要见于各大报刊杂志以及书籍类传统媒体未经作者 同意将其作品从网上下载下来,复制在纸质媒体上后投入市场以获取利润。此行为侵犯了 著作权人发表权、署名权以及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这种侵权行为较为传统多见,侵权
行为人亦比较明确,在证明权利主张者即为真正的著作权人后,侵权事实就很容易认定。
第二种是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的,即侵权人未经作者许可将其网络作品在网上进行 复制转载等活动的行为。现实中比较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转载网络文字作品且未署名,即非法转载。这种现象在各大社 交网站都较为突出,也是危害范围特别大的侵权方式。因为网络信息的复制传播非常便捷, 且很多作品都未使用技术措施加以保护,在这种完全开放在网络环境下,侵权现象就很容 易发生,是最为常见的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现象。
与非法转载相似的还有“转载无链接”,即作者明确表示转载其网络文字作品须用链 接方式注明出处的情况下,侵权人擅自转载他们作品且未加链接,这种情形也属侵权。
2、转载变原创,即直接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改变标题或部分内容变成自己的,最主 要的表现方式即为抄袭。虽然并非网络文学作品特有的侵权行为,但基于网络环境的复杂, 网络作品数量的庞大,通过复制粘贴就能完成的侵权行为方式,加上网络虚拟身份对查找 侵权人真实身份的庇护,使得这种侵权现象特别严重。网络上文字创作门槛低,一来使得 网络原创小说类基数大,可抄袭的范围也大,二来,网络创作者良莠不齐,很多人本身语 言文字功底不高,知识储备也不大,但又想写出被读者认可赞同的人,往往就会去借鉴甚 至抄袭他人的作品。侵犯了作者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3、大量非法提供网络文学作品的免费下载。这一现象在网络文学作品侵权问题中特 别突出。很多网络小说刚完结,网上就能立刻搜索到这些文字作品的 TXT 文档的下载链接。 首先,提供这些文档下载的最终责任人其实是广大网络用户,往往很少有人阻止他们,更 多的人反而会去下载这些文档。其次,主要是各大存储平台如新浪微盘、百度云盘等还有 一些盗版网站会为网络用户提供存储空间,并可通过链接等形式分享自己的存储内容,网 络用户正是通过这些平台提供各种网络作品的下载。而这些网络存储平台对这种违法提供 下载的行为基本不会予以删除等处理措施。这种现象目前很常见,却一直未受到管制,严 重侵犯了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