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防火间距
《建规》第5.2.2条民用建筑间的防火间距规定如表2.1所示。
表2.1 民用建筑间的防火间距(m)
建筑类别 高层民用建筑 裙房和其他建筑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13 9 11 14
裙房和其他建筑 一、二级 9 6 7 9
三级 11 7 8 10
四级 14 9 10 12
该项目与周边建筑距离都大大超过13m,项目内组群满足高层间间距13m,商业与裙房间也满足6m的要求。
2.3 消防车道设计
《建规》第7.1.2条和7.1.8条规定,建筑面积占地大于3000m²的商店等公共建筑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高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7.2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应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高度大于50 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 m和10 m。
根据规定,该酒店主楼必须设计环形消防车道,将消防车道设置在室外,车道净高满足条件,净宽设置为4.5m,并在酒店主楼的南面和北面设置消防车道出入口。依照规定,酒店主楼还需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所以将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在西面和北面,场地的长度和宽度设定为25m和10m。消防车道设计见图纸1消防车道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