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
-38。15 深绿色
壤土 23。7 19。8 0。67 0。46 0。022 0。24 27。7 220
各土层分层清楚,分布也较为简单,厚度较大的中间层土壤作为中等土层,下
层土壤作为持力层。
图 1-2 桩侧极限的平均摩阻力和桩尖阻力
土层指标 人工填土 灰色淤泥质
粘土 深灰色壤土 深绿色壤土
极限平均摩阻力
fkN/m2 25 20 70 110
极限桩尖阻力kN/ m2 2200 3600
E)地震
根据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上海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 速度值为 0。10g。
F)船舶资料
表 1-3 设计船型
船型 总长 L(m) 型宽 B(m) 型深(m) 满载吃水(m) 载箱量(TEU)
集装箱船 141 22。6 11。3 8。3 1050
第二章 总平面布置
2。1 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原则[1](《海港总体设计规范》5。1): 1。平面布置应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并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合理分区,还应适当留有发
展余地。
2。新建港区布置应统筹考虑码头、综合物流、临港工业和城市等方面的发展要求。
3。各类码头的布置宜相对集中,以便于综合利用港口设施和集输运系统,且应避免 互相干扰。
4。平面布置应在深入分析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岸线与 水路域资源。
5。平面布置应满足港口运营安全的要求,且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 码头泊稳条件不满足运营、安全要求或冲淤严重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港口水域、陆域、集疏运等系统能力应互相匹配,提高港口综合通过能力。
7。新建港区的平面布置应与原有港区的相邻工程相协调,并应减少建设过程中对原 有港区和相邻工程的干扰。
8。码头、航道与跨海建筑物、构建物的安全距离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2。2 泊位数确定
依照《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5-2013)进行港口主要建设规模的确定。 初步拟定本港口年通过能力为 Qh =20万标箱(200万吨)。 集装箱码头的泊位年通过能力可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