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本则是1959—1960年,由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夏季旅游圣地与冬季滑雪活动人潮汹涌,旅管住宿空间不足而得以发展,确实起于人家,是体验日本文化的窗口。
4。台湾发展民宿已有20年之久,市场自发行为,总体效仿日本的模式。由台湾行政院观光局制定《民宿管理办法》等规范商业行为,最核心的经营价值就是“人”,也就是民宿的主人。
(二)“民宿”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1.中国大陆民宿从上世纪90年代萌芽至今,经历了尝试与探索、发展与升级到现在的爆炸式增长,呈现出多种特征。主要有:投机资本争相介入,酝酿“圈地运动”,连锁化与规模化加剧,消费需求和众筹的引入推动行业发展,但也带来非理性的发展风险。
标志性事件:丽江花间堂、隐居开启众筹,某些民宿为了扩张求速成,对产品选址及品质降低了要求。
(三)“民宿”的中国特色文献综述
1.土地非私有化——经营管理者与业主非同一主体,无强烈的传承意识。
2.民宿与农业生产活动基本无关,以投资盈利为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更注重经济效益(如:较多的房间数),可复制性强。
3.经营主体多元化,业主、投资者、运营者各司其职——运营模拟偏酒店化,主人文化相对缺失。
4.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不全,中国地域发展不平衡和文化差异——民宿产品品质极度参差不齐,无明确的行业规范约束。
5.政府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和大众消费的跟风效应——更追求短期内速成,导致非理性的圈地扩张。
(四)消费者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