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人民安定了,社会才能和谐。要实现真正的和谐,就必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最终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治理理论的提出表明我国一直在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积极寻求构建和谐社会的“良方”。在现代民主国家,地方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地方治理的热情日益高涨。地方政府作为直接管理地方事物的主体,只有从居民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居民的愿望和利益,在此基础之上从事地方事务的治理,才会获得当地居民的支持和拥护,推动地方事务的治理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地方政府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必然会使当地居民更加信任和依赖地方政府,拥护他们的治理并且支持他们的政策,把地方政府当成自己的“主心骨”,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这种良性的互动,不仅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地方政府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我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政府治理能力不是一个单一的元素,而是由一系列不可分割、紧密联系又相互作用的能力元素构成的一个有机的主体。基于我国特色政治体制和国情,本文将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大致划分为六大能力,具体如下:服务意识能力、高效执行能力、协同合作能力、法治建设能力、政务公开能力和公民参与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政府的治理理念有了较大的转变,社会治理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我们也发现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还难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益多元的需求,这既不利于地方政府形象的树立,也严重阻碍了“中国梦”的实现。
(一)地方政府治理理念淡薄
自古我国便是大一统的国家,地方政府习惯于统治一方。特别是建国以后,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必然建立了与之相匹配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地方政府自主性较低,采取侧重于统治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虽然能够集中力量追求国家目标的最大化,却忽视了政府治理理念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自主权逐渐扩大,治理能力有所提升,治理理念也有所改善,但还远远不能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匹配。具体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没能找准政府的定位,只是一味的提供服务,却从不考虑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真正是人民群众所需要的,这都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更有甚者出现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地方政府公职人员毫无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不利于干群关系的缓和。同时,随着人民群众需求的日益多元化,以往政府的治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对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做出调整和改变。
(二)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不足 文献综述
政策执行是指落实政策的行为,是政策推行最关键的一步,政策执行不力会严重影响整个政策的效果。一项好的政策如果执行到位就能产生积极效果,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地方政府敷衍了事,就会使政策停滞在“最后一公里”,不能发挥其预想的作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各地方政府不能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中央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在我国不是个例,甚至还出现了中央政策“出不了中南海”,在地方寸步难行的极端现象。究其原因,地方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更好的落实中央政策,而是中央政策是否符合当地的利益。这种选择性的落实,必然会让政策的执行力下降,效果大打折扣。如在环境治理方面,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就将环境保护的政策置之不理,为了发展经济,执意引进临江工业区三威电池有限公司,一味追求GDP,对企业的严重污染问题视而不见,对环境和村民的健康漠不关心,最终导致周边200多名村民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