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单一层级结构,按级别对干部进行管理。在中央和各级委统一领导下,在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分级分部管理体制。将全国各行各业的干部融入单一层级式构架之中。根据职务高低,将干部职务从上到下分为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部(省)级正职、部(省)级副职、司(厅)级正职、司(厅)级副职、处(县)级正职、处(县)级副职、科(乡)级正职、科(乡)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12个层级。干部之间最大是差异是级别的不同,而不是职业的不同。所有称为“干部”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分工作性质、职业的不同,都是按照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干部统一选拔,集中调配,责权分离,不分政,不分政企。干部选拔主要采取领导推荐的方式。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各层次干部职位出现空缺,由干部管理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采取直接或间接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命。因此造成了干部管理机制的僵化,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缺少法制和公平竞争,缺乏活力,对于社会发展的应激反应能力比较差。改革开放以前,干部管理权限虽然经历过多次调整,但这种体制构架基本未变。
我国传统的干部管理模式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着自己独特作用,对我国的经济恢复和发展,以及社会管理起过巨大的作用。但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兴产业应运而生的是需要灵活多变的干部管理模式,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干部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中国的国情又使得在公务员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不可能完全照搬西方公务员制度,如何结合本国国情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制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继承我国传统的干部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较,在范围、特征、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同点。中国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中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它的涵盖范围要远远大于西方公务员所涵盖的范围,甚至超越政府雇员(Government Employee)接近于公职人员(Civilian)的范围。
2.混合模式的公务员制度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以“忠孝、仁义”为为官准则,以三纲五常和礼教宗法为致仕之道,在君主专制之下以至绵延数千年。封建的官僚制度的官员的评价标准是伦理道德而不是技术标准。官员或士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奋斗目标,认为为官的关键基础是修身而不是为政的手段。所以古代清官贤吏首推是道德高尚而不是政绩显着者。官员的权力完全来自于上司个人,行政事务具有很强的人格化的特点,官员对于上司具有很大的依附性,政治运作基本上就是一种“命令—服从”的模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有着至高的权威。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必须是与我国的政治格局和具体国情相适应的,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具体运作模式。在西方文官制度中不适应我国国情的一些方面,许多原来干部制度的形式就保留了下来。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比较分析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它既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又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既继承发扬了我们的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优良传统,又整合吸纳了新时期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与西方文官制度比较,有以下几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