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需求的增加,带来了建筑市场的繁荣前景,同时也使得建筑市场出现了竞争异常激烈的局面,各个参与方,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商等都在拼命地为求在市场中博得一杯羹。市场的混乱使得整个建筑市场都面临相同的问题:效益管理达不到预期要求,鲜少有投资项目的最终总投资额能够完全符合估算的投资额。建筑市场面临严重的“三超”现象。[5]
1990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对计划的在建项目总资产在5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调查,发现一些调查项目的造价超出原概算的近一半的幅度。这里有一些我国近几年的一些工程项目的预算以及概算数据信息以及图表。
项目名称 预算价格(万元) 结算价格(万元) 差价(万元)
苏州市高新区永旺梦乐城工程 36000 31500 16500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工业区城市更新(综合体)工程 100400 8400 4400
上海安国酒店办公工程 11600 21000 11000
南京世界贸易中心工程 120200 9200 5200
重庆市江北区北嘴金融城1号工程 23300 2100 1100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滨海第一城工程 50000 19800 10800
保定旅游集散中心工程 10000 18900 9900
深圳鹏润达商业广场工程 50000 19410.3 10167.3
苏州暨阳湖休闲商业街工程 9100 12000 7000
盛唐国际物流园工程 70000 10500 5500
政府驻大连办事处原址及周边用地改造 12100 5250 2750
表1-1 我国某些工程项目预算与结算
图1-1 我国某些工程项目预算与决算的差价
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项目的决算价格是预算价格的将近2倍,明显的存在预算超支现象。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有多种,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问题:
1、市场的波动
由于建设工程工期从项目的审批到设计,从投招标到施工乃至到完工跨度较长,使得物价的上涨在此成为了客观影响预估造价和实际造价的差价的因素。
2、项目参与方的不配合行动
以招标过程为例,投标单位在出具数据时,为了使设计概算低于招标单位的要求,往往选择作假降低概算,或者在审批时直接降低标准。而待中标且审批过后,又私自单方面的提高标准或者概算,使得实际造价远远超过预估额。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3、政府部门的法制缺失
以上述例子为例,相关部门对于有关概算标准的编制与落实,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