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养老需求 10
6 结 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图清单
图序号 图名称 页码
图1 各省份入赘人数的数量分布图 3
图2 各省份入赘比例 4
图3 各省份少数民族比重情况 4
图4 乡村地区在本省入赘的数量分布图 4
图5 乡村地区在外省入赘的数量分布图 4
图6 各省份乡村入赘的数量分布图 4
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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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招赘婚姻类型与空间分布 5
表2 我国各省份乡村入赘情况表 8
在我国长期沿袭的风俗习惯中, 嫁娶婚姻是主要的婚姻形式 。此外,还有一些非主流婚姻形式,招赘婚姻便是其中之一。所谓招赘婚姻,就是男子“嫁”到女家,以女家作为婚姻主体的婚姻形式——即从妻居。入赘婚姻与嫁娶婚姻不仅仅是婚姻形式上的差别,更为关键的是它关系到像赘婿的身份、儿女的归属、家产的继承等诸多家庭的关系问题及姓氏的传承、家庭的养老等等诸多彼此牵连的社会问题。招赘婚姻从漫长的历史中走来,在新时代表现出了新的特征,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的奉献。论文网
1 研究背景
我国社会始终维系着父系家族制度,嫁娶婚姻占据主体地位,招赘婚姻始终占少数。初期,除了少数的外国学者外,我国学者对招赘婚姻的研究并不多,一般都只是在具体介绍某一地区或某一民族婚姻家庭状况中嫁娶婚之后进行简单的补充性介绍,在某些婚姻研究中甚至绝口不提这种婚姻模式,更不用说对招赘婚姻进行专门的研究了。如今,有些学者逐渐意识到研究招赘婚姻的关键性,对于招赘婚姻的调查也专一了许多,并且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来进行论述。过去对招赘婚姻的研究常常是针对这种婚姻形式的目的、实现的形式及社会的功能等等,很少会关注招赘婚姻地域分异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1.1 招赘婚姻内涵的研究成果
近期,研究招赘婚姻的学者日益增多,而且所持观点也越来越新颖、见解越来越独到。例如外国学者W0lf[ ]认为汉族居住区的招赘婚姻,是由于我国父系家庭制度发生变化的结果,其实质与我国父系家庭制度的规则相反。我国学者高永平[ ]发现当前我国招婿婚姻仍是应时性的。他通过对平安村的调查和研究得到这样的结论:1949年后,平安村的招赘婚姻的本质是在世代沿袭的过程中的现代性调节。招婿婚姻中的女子被看作是儿子,招赘婚姻被大多数的平安村村民所接受,这显然是现代因素影响的结果。
1.2 不同角度的招赘文化研究
1.2.1民族视角
从民族的视角来看,不同民族有不同的婚姻习俗,有些民族有招赘婚姻的传统婚俗。一些学者对藏、羌、瑶、壮等少数民族的招赘婚姻研究也初有成果,如王越平[ ],廖玲[ ],陈扬乐[ ],黄家信[ ]等人研究的主要是少数民族的招赘婚姻习俗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这对于我们认识各民族招赘婚姻的特色大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