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民自治中的村民小组
(一)村民自治制度中村民小组的定位
村民自治制度实行后,村民委员会沿袭生产大队,村民小组沿袭生产小队,建立村组治理结构。村民小组协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尽管村民小组层级比较低、管辖范围相对与村级组织来说也小许多,但其涉及的管理事项却不少,甚至是繁冗复杂的。协助村级组织开展各项行政和民生工作,诸如发包土地、农田水利建设、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管理、协助发放国家补贴救助资金等,这些工作与农民群众的个人利益息息相关,都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天然的利益共同体,在村级利益表达和相关公共政策执行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功能作用,这些功能对于维持稳定、高效的村民自治体系所发挥的作用,是其他任何基层组织无法替代的。
在目前农村村民自治体系中,不应被看作是村委会的下级或附属机构,而应当被视为比村委会层次较低的一级自治组织。 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民主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小组的主要功能
现存的农村村民小组因多在原生产小队的基础上设立形成,因此村民小组也承袭了原生产队的部分功能。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土地集体所有而管理土地的部分生产经营功能;二是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村民小组的管理生产经营功能渐渐弱化;另一方面,村民小组在协助村级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文献综述
1。 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集体财产依次归属于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原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农民集体所有财产事实上就由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小组代为管理农民集体所有财产。就本文研究的白云社区来看,在家庭联产承包制推行时,白云村在原生产队的基础上进行了分配责任田承包工作,再后来自然村合并行政村的过程中也没有重新进行土地分配承包。村民小组成为了农民集体财产所有的基本单位,对本组集体财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支配。现阶段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征用款的分配问题即体现了村民小组作为集体财产所有的基本单位所发挥的作用。
2。 管理和服务本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小组在参与本组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的功能可以说是一种公益性功能,主要包括调解本组内部纠纷,维护本组秩序,实现本组村民整合,在直接回应和落实本组村民生产生活要求的基础上,实现本组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由于农村往往地域广阔,农民居住分散,村级组织难以全面把握全村村民的发展需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可以更好的实现村民发展需要,推进本组公共基础设施的健全完善。在访谈中了解到,白云社区内各村民小组之间在公共道路修护、沟渠治理均存在着明显的分工。村道、沟渠建设的资金来源都是由政府投入和小组内部集体财产共同承担。因此各个村民小组也会因资金多少各自决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譬如白云社区黄石坎小组修建了柏油村道,而叶家头小组修建了水泥村道。村民小组在小组公共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影响意义。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村民小组发挥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调解本组内部的冲突矛盾,因为村民小组最贴近农民群众,能最迅速的发现群众矛盾,又因村民小组多为熟人社会,村民小组长能清楚地知晓各家情况,了解各家需求,对于家庭内部不和睦或是家庭之间的利益冲突等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最有效的调解。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