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互联网运用越来越深入的大前提下,部分发展中国家至今仍停留在传统的政府自导自演模式之中。目前的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矛盾丛生、转型艰难、多元化趋势日渐明显的状态,客观、正确的面对现阶段的种种挑战与问题,耐心听取民众真实的呼声,客观的考虑和认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慎重的选择公众合法、有效的参与方式,使民众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力量投入制度化的渠道,增加政府与民众的交流沟通,协调各类社会矛盾,这将是一个我们亟待解决的艰巨任务。论文网
二、互联网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
近几年来,批判代议制的民主方式的声音日益盛起,一方面是国家的行政功能的日益扩大,议会对政府的限制已变得形同虚设,议会无法保证实现其应对性,于是只能充当着政府的“表决员”。另一个方面是在公民与代表之间,如何完成客观清楚的上传下达?即使在代议制民主里也强调着政府与民众的交流,但是在各种条件不对等的情况下这种交流沟通难免是单向的。
由于代议制的表面民主形成了对民主扭曲以及对民意的隔离,因此也可以看出只有参与型的直接民主才能克服代议制的缺陷,必须将公众带入决策的过程中,打破代议制下表面民主的“投票员 ”角色,这样才能使代议制民主更为灵活,更为直接。所以,它是一种有效的补给,一种必不可少的支撑。
(二)有利于对政府决策问题的发现与确认
决策的开始就是对问题的发现和确认,它是很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盛行的新时代当中尤其如此。政府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在多如牛毛的社会问题中寻找并选择出政策问题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决策者能够一开始发现问题的话,这时候解决起来会比外界强加的问题容易解决很多。因为所谓外界强加的问题在到达决策者手中时已经参杂了许多复杂的限制条件。因此,在开放性的信息体系中,决策者需要平衡各方消息事实,理出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信息,对此公众就能够向决策者提出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信息,这不得不说是给决策者获取信息找到了捷径。
(三)有利于政府公正的做出科学决策,提升政策的可接纳性
政府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私有性利益考虑的组织,他的特定地位决定了它在进行决策选择的时候还是会偏向于自身组织的考虑。即使是在网络化的行政决策当中,无法避免的还是会出现对自身利益诉求的倚重,这就将可能导致利益的实现发生差异从而没办法达到最大限度公共利益,也会使行政利益由于特殊的利益集团的引领而思虑不周做出草率的决定,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利益的整合和平衡。文献综述
众所周知,透明、公平的决策过程,与封闭的决策过程相比更易于使大家认同和接受。首先,公众参与提高了决策下资源的数目,增强了利益整合力。所以它能凸显大多数人的意志力,调节好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其次在社会心理层面来说,它适应了社会民众的大众心理需求,加强了他们的责任感,这种结果直接影响着民众是否愿意遵从决策的自觉程度。
(四)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稳定政治局面
诚然,互联网下的行政决策效率往往与人数有很大关联,人数越多,分化就会越大,效率就会变低。如果考虑更深远些,民主当然比不上不民主的效率,因为行政政策的质量越高,社会公众的热情反而会降低。也就是说,在互联网中,当行政机关可以客观、正确的做出符合人民大众的利益的决策之时,就会放弃参与,与此同时,行政决策的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