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樊景立教授在组织公民行为的研究上取得了较多的成果。1997 年, 樊景立以台湾员工为样本,得出了组织公民行为的 5 个维度:(1)组织认同;(2)
利他行为;(3)敬业精神;(4)人际和谐;(5)保护公司资源。其中前 4 个维度 与西方的研究相似,而保护公司资源这一点则在西方研究中没有提到,这个维度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第 5 页 是指员工不会利用上班时间处理私人的事情,不会利用集体的资源为个人牟利。 1998 年,樊景立教授在内地调查了各类型的共计 75 家企业,得出了有中国特点
的组织公民行为的 11 个维度,包括:主动性强、利他行为、进谏、参与集体活 动、维护企业形象、主动学习、参与公益活动、节约组织资源、保持工作环境整 洁、人际关系和谐、遵守社会规范[4]。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2。4 组织公民行为的作用
根据已有的研究结果,组织公民行为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生产效率。组织公民行为会使得员工更乐意去交 流沟通与工作相关的经验技巧,相互帮助,使得生产效率得以提升。
(2)可以提升管理效率。当员工愿意积极地为组织发展献言献策时,管理 者就能获得更多的反馈,以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