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14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发展对金融征信业的影响研究——以“蚂蚁花呗”为例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来自优Y尔L论W文Q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国务院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互联网+”,使用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成为现实。首先,以电子商务、网络社交等业务为基础的传统互联网服务商通过多年的运营积累获取了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再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分析这些行为数据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信用水平评估;其次,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平台支持;最后,国家出台政策支持互联网征信的合理发展,央行于2015年1月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批准了包括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服”和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在内的8家民营机构进行个人征信业务,打开了我国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的阀门。
我国经济新常态下消费和互联网作为发展有力引擎,个人征信对刺激信用消费,助力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贷发展不仅改变了民众的消费观,也发起了对传统信贷模式的挑战,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贷发展对未来金融征信业的趋势尤其重要。
(二)研究意义
该选题的研究不仅可以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发展对金融征信业所带来的影响,也丰富了互联网金融征信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纵观国内优秀学者的研究,大多是从纯理论的角度研究互联网征信对传统征信业的影响以及如何进行体系建设等,缺乏针对性的案例分析,并且提出的结论建议也仅限于某一方面。钟曜璘,彭大衡(2014)[1]以阿里金融分析互联网征信的优势,提出需完善现有金融征信体系。刘颖,李强强(2016)[2]分析蚂蚁金服强调互联网金融征信对我国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要鼓励其发展。李新功,刘粮(2014)[5]通过建立KMRW声誉模型,探讨第三方支付征信平台支持信贷的模式,认为完善第三方支付征信平台可以降低风险、增加信贷规模。王晓娆(2014)[4]提出金融征信企业之间信息上存在囚徒困境,应创建信息共享机制。宋世伦,刘岩松(2010)[6]提出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征信机构可以开发出更高技术的信用产品。要把互联网信用交易信息纳入到央行征信体系中。张勇(2012)[11]认为将第三方信用信息纳入到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中,将扩大了征信系统的深度和广度,并且要完善我国征信系统的法律,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行为。叶湘荣(2015)[14]借鉴美国征信体系中互联网征信的发展,提出我国征信体系要以个人征信为重点培育市场化征信机构,加大对互联网征信的监管。
(三)研究对象论文网
征信是指对信用主体的信用或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报告的中介活动。我国的金融征信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以金融机构为主要用户、以授信申请人为主要征信对象、以信用信息在金融业内互通互联共同防范信用交易风险为主要目的。
互联网征信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产物,在借鉴传统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特点,形成的一套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与银行签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整合了电商中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承担着信用担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