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电子商务B2C模式的价值的领导人6个国家在在东盟地区,包括;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总价值15。69、11。90、 4。16、 4。07、3。59和 3。22白亿美元的分别。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电子商务价值的增长B2C模式的东盟最多的国家是菲律宾,于电子商务B2C模式的价值,从2014年增加占百分之81。05%。其次包括;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的分别,从2014年的价值增加占百分之37。04%、34。11%、23。96%、23。85% 和 4。06% 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