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绪论3
1.1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3
1.2文献综述4
1.3研究定位与主要内容·5
2.影子银行与中小企业融资的概述6
2.1我国影子银行概述6
2.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7
2.3中小企业从影子银行融资的原因8
2.4从影子银行融资的潜在风险·11
3.影子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实证分析·12
3.1基本假设·12
3.2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12
3.3模型构建与相关变量分析13
3.4实证结果与模型偏差解释17
结论·18
致谢·20
参考文献·21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长保罗·麦考利,实际上在法国巴黎银行危机之后,这一概念就已经被提出,一直到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这一概念才广为人知。2011 年 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应 G20 的要求正式提出影子银行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而在狭义上就是“由非银行体系机构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影子银行与传统银行相似,都通过发债及持有资产行使中介职能。但与普通银行不同的是,因为缺少最后贷款人(例如美国的美联储贴现窗口或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的支持,因此影子银行安全性很低。美国等影子银行发展更早的国家,影子银行一般是以通过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结构化投资实体等筹集短期资金,旨在获取长期收益,高度利用金融杠杆的投资运作框架。根据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的定义,核心影子银行活动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对象主要针对房地产或相关上下游产业。中国影子银行不似美国等发达经济体,高级证券化(或是贷款打包产品)兴起不久且规模有限,高风险衍生品、债务抵押债券等还很少见,因此主要发行的是一些简单或基础金融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影子银行的交易对手风险和联动性。但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体系的迅猛扩大衍生了一系列高收益金融产品,同时也对商业银行系统形成巨大的压力。这逐渐加深了正规银行系统同影子银行间的联系,而影子银行对此喜闻乐见因其本身没有吸储或放贷的资格。 实际上正规银行利用监管体系的漏洞衍生出影子银行业务以扩大自身受限的业务,如山东振富案中的代理人工商银行,就是通过出售财富管理产品(收取高额交易费用)达到为振富能源融资的目的。它们本身也乐意于融资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可以融资给难以从商业银行贷款的小型企业。普通银行通过将风险贷款证券化,转而提供账面外的无保证财富管理产品,在证券化过程中也避开了存贷款利率和贷款配额的限制。中国影子银行相对美国尽管起步较晚,但在近10 年内发展迅猛。在我国,影子银行主要行使正规银行体系的补充功能,为融资资格不够的中小企业提供另一种资金渠道,究竟影子银行能否有效为中小企业解燃眉之急?影响融资的因素如何?本文将研究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