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对内措施 14
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 考 文 献 18
1 引言
随着温室气体的排放量逐年上升,空气严重污染,世界各国对于环境保护都更加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发达国家提出征收碳关税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但是实际上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促进本国贸易发展,实行贸易保护zhuyi,削弱其他国家商品竞争力。作为第一贸易大国的中国,如果实施征收碳关税,这必然将对我国出口贸易造成极大的冲击。因此,文本使用了文献资料法、数据分析法、图表分析法和辩证分析法,就我国碳排放现状及贸易现状进行分析,得出假设实施碳关税,将会给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带来的主要影响,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2 碳关税简述
2。1 碳关税的基本概念
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其本质即是一种针对碳税的边境调节税,其征收对象主要是在国内没有征收能源税或对出口商品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的国家其高耗能产品出口到主权国时的发货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其中,被征收国大都为发展中国家。目前,碳关税税率没有出台明确的计算方式,要确定碳税税率主要是通过计算出口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含碳气体的数量,该数量则是通过化石能源的使用数量推算得到的。
目前,只有部分欧洲地区在本国范围内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若在发展中国家征收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环境税,则会大大的抑制其生产效率,降低产量,直接导致国民经济受影响。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征收温室气体排放税,目前来看是非常困难的。而在欧美等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已经完善,由制造业转型到服务业,国家经济主要是由服务业推动发展,而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仅占一小部分,因此征收碳环境税发达国家来说影响很小。
此外,发达国家拥有相对发展中国家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含量、环境污染程度远小于发展中国家。所以,征收碳关税对发达国家来说,不仅经济上不会受到制约,反而能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2。2 碳关税的历史起因
碳关税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旨在希望欧盟国家对未签订《京都议定书》的发展中国家征收商品进口税,以此减少这些国家对欧盟的商品出口量,提高欧盟国家商品的竞争力。美国于2007年年底退出《京都议定书》,2009年底,美国众议院通过了“边界调节税”法案,即从2020年开始对排放密集型进口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碳关税的实例,只有在欧洲的部分国家,如:瑞典、丹麦、意大利等,对本国内部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
2。3 征收碳关税的主要目的
碳关税最早被法国前总统提出时的目的,是针对未遵循《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进口关税,以避免当欧盟国在碳排放机制运行后,欧盟国生产的商品相较于未征收碳税国的商品产生相对的劣势。而事实情况却是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这一碳排放大国没有切实遵循甚至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而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增长的阶段,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经济实力不足,也暂时无法承担减排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