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作业——调查船的海上作业、工程船舶的水上作业等;
(8)应急——一般为船舶的火灾或特殊情况。
有时,为了正确计算电力负荷,根据地域的不同以及使用方式不同又有热带航行和寒带航行、装货和不装货(特别是装有冷藏货物时很重要)、载客和不载客之分;另外也有季度和时间的不同,例如冬天和夏天、白天和黑夜等。
2。1。4 船舶电力设备分类
在对船舶用电设备进行分类时,通常是按系统类别进行分类,一般的分类为:
(1)动力装置辅机——专门为动力设备服务的辅助机械,如各类泵、空气压缩机、分油机和鼓风机等;
(2)甲板机械——甲板上的辅助机械,如锚机、绞盘、舵机等;
(3)舱室辅机——布置在舱室内的辅机,主要是生活用水泵、舱底泵以及为辅锅炉服务的辅机等;
(4)机修机械——包括机床、电焊机和盘车机等专业维修设备;
(5)冷藏通风——包括空调装置、食材冷库等日用辅机和通风设备等;
(6)厨房设备——包括电灶、电烤炉等厨房日用生活设施;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7)照明设备——包括全船照明设备以及航行灯、信号灯等;
(8)弱电设备——包括无线电通信、导航和船内通信设备等;
(9)自动化设备及其他——例如,自动化装置、蓄电池充电设备、冷藏集装箱和首侧推装置等以及专用设备等。
上述用电设备的分类,随船舶的种类、载重量和主机类型等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进行电力负载计算时,在已有的直观、明了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增减或合并。
本文主要是以三类负载法计算船舶电力负荷,所以以下是三类负载法的介绍。
2。2 三类负载法
2。2。1 负载分类
计算电力负载时,可根据使用情况,将负载作如下分类:
(1)第Ⅰ类负载——连续长时间运行的设备;
(2)第Ⅱ类负载——有限时间或重复有限时间运行的设备;
(3)第Ⅲ类负载——偶然地在有限时间内运行的负载,以及按相关规定可以在电站负载高峰时间外运行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