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我国信用监管法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信用发展还不成熟,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尚未建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尚未形成。在法律制度方面,我国风险防范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深入,很多涉及的法律也仅仅止步于原则定义的规定上,缺乏完善性的法律体系给予了商业银行很大的挑战,没有法律强制力的保证信用风险管理就缺乏有力依据,使之难以落到实处。
另外,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银监会) 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上,由于刚起步,银行缺乏相对的时间和经验, 无法深入监制管理商业银行的工作,与此同时不完善的宏观经济制度, 导致金融投资、财政和社会保障制度显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 从而加大了信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还不健全, 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因此而加大。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4 案例分析——民生银行的风险管理
4.1 我国当前几大商业银行现状
中国工商银行(ICBC),是全球市值最高的银行,其2014年7至9月净利润由624亿元人民币增至672亿元,增幅7.6%,比预期低2个百分点。而导致没有达到既定利润额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工行的不良贷款增幅相对较高,2014三季度年化增速竟然达到30%。由此可见,不良贷款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换言之,不能有效地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其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就会受到阻碍。
按资产规模列中国第五大银行的交通银行(Bank of Communications),受到不良贷款的冲击最为明显。其三季度净利润为139亿元人民币,虽然增长了3.4%,但是近年来中国各大商业银行经常实现两位数利润增长,已经被甩出一大截,由此可见,不良贷款不仅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润,还会导致其在同行业的竞争比较中缺乏竞争力。
交行的不良贷款率年初仅为0.92%,而现在已达到1.01%。更为堪忧的是,其拨备覆盖率下降至217.5%,减少了3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是指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的比值,在贷款准备损失不变的情况下拨备覆盖率减少说明不良贷款增加。由此可见,不良贷款率的增加大大降低商业银行抗击未来危机的能力。
根据我国银行业标准, 不良贷款率不能超过 5%, 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大多虽已达到这一标准,但仍形势严峻。随着人们超前消费理念的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势必愈发兴盛,信用风险管理显得愈发重要,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信用风险管理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