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阐述财务舞弊的相关概念及其危害性,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基础,然后通过科龙舞弊案分析其舞弊的手段,并进行反思,最后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 财务舞弊的相关概念
2.1 财务舞弊的含义及特点
财务舞弊是财务造假主体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采取欺骗手段故意谎报具有重要性质和实质性质财务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其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1.财务舞弊一般为故意行为,当事人为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而进行舞弊;2.财务舞弊会导致财务信息被歪曲或掩盖,与事实不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反映不真实;3.财务舞弊往往后果严重,并伴有犯罪行为发生。
2.2 财务舞弊的危害
首先,财务舞弊行为对企业本身的健康发展产生危害。企业管理层决策离不开财务信息,企业过去一定时间的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最终都通过财务会计予以反映。决策者以财务信息为基础才能对未来经济活动做出合理规划和预测。如果财务信息虚假,不仅不能满足管理决策要求,而且将会导致管理当局决策失真,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其次,财务舞弊行为还会对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企业财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决策的依据就是财务信息。投资者据此决定是否投资企业;员工据此考虑企业是否稳定发展,以此做出职业发展决策;政府部门据此掌握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调控税收。如果财务信息是虚假的,将对这些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
最后,财务舞弊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虚假的财务信息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此外,还会助长社会的不正之风,对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 科龙公司财务舞弊的具体手段
科龙公司1984年开始生产冰箱,是中国最早生产冰箱的企业之一。1996年发行H股并在香港挂牌上市,1999年科龙又成功在深圳发行A股。但2000年科龙业绩忽然变脸,产生高达10个亿的亏损,2001年下半年,16亿亏损被爆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两年的连续亏损使科龙带上了ST的帽子,政府资本也退出了科龙。就在这个时候顾雏军与其格林柯尔悄然而至,2002年4月,顺德格林柯尔成为科龙电器第一大股东。
从2001年年底顾雏军提前入驻科龙到2005年科龙被证监会调查,顾雏军等人在科龙以虚增收入,少计费用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导致科龙所披露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构成未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披露信息虚假记载及有重大遗漏等违反《证券法》规定的行为。2005年7月舞弊败露,同年9月佛山市公安局对顾雏军等人实行逮捕,随后海信成功收购科龙。至此,顾雏军时代成为过去。文献综述
3.1 四次倒账虚报注册资本
科龙公司虽然亏空盛多,但顺德市政府却向顾雏军开出了5.6亿元的收购价。按当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国务院特别规定的除外),所累计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就说明顾雏军要想收购科龙,必须筹集至少11.2亿资金。但顾雏军实际无法筹集足够资金,于是进行虚假注册。顾雏军与其父亲现金出资3亿(占出资总额的25%),两项专利技术使用权评估为9亿,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占出资总额的75%),达到了形式上的指标。然而当时《公司法》规定,“公司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为了交易尽快达成,顺德市容桂镇政府为顺德格林柯尔出具了担保函,要求先颁发营业执照,后补办验资、评估等手续,最终顺德格林柯尔取得营业执照。尽管如此,2002年,由于无形资产所占比例不符要求,工商部门不予年检。若要通过年检,必须筹集6.6亿元资金置换注册资本中55%的无形资产。顾雏军短时间内无法筹集巨资,于是采取了倒账手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