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德国致力于建立风投市场。德国于1965年设立了第一个风险投资基金。1975年设立的WFG基金是德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重要标志。德国政府和29家德国银行共同提供WFG基金设立的资金,包括德国位列前几位的储蓄与信贷银行和最大的银行。与此同时,德国政府亦保证承担WFG计划75%的损失。然而,此番计划并不顺利,基金运营亏损严重。但德国政府依然从中获取了有用的经验,即银行在政府引导下加入风险投资以推进发展风险投资市场的新方式。
此外,德国完备的资本市场、政府对银行担保的信用担保机制亦使得科技金融外源融资结构得以强化。
目前为止,德国的“全能银行体系”仍占主导地位,并采取政府担保银行的方式,即德国与日本同样采用属于主流的市场主导型模式的银行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该模式下构建的稳健、集中的融资体系,有利于融资渠道的整合及融资需求的满足。来;自]优Y尔E论L文W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1。2。4台湾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台湾的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具有极大的地域特色,其地域内人际网下的“社交融资”是其科技产业融资的中流砥柱。当前的台湾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以非正式融资以及自我融资形式为主的,如使用民间标会乃至地下钱庄等民间借贷手段,或者是私募股本、拖欠货款等等。这便是社会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典型。据有关数据,百分之36左右的台湾科技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来源是民间借贷。其有利之处在于融资周转速度快,便捷省时。
1。3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在全球产业金融尤其是高新科技金融发展如火如荼的当代,我国自然而然是不甘落后的,从R&D经费总支出占GNP的比重逐年增高就可以看出。在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二十年历程中,我们已经对立法制度、立法环境、资本市场、担保机制等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使科技金融进一步发展,我国上下也正做出着不断的努力。
1。3。1科技金融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在立法上已经有所创新和发展。现有法案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