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words: intern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corporate governance
目录
摘要 1
一、绪论 4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4
(二)研究内容 4
二、文献述评 6
(一)国外研究 6
1、内部控制 6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6
(二)国内研究 7
1、控制信息披露 7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 7
三、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理论分析 8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8
(二)相关理论基础 8
1、委托代理理论 8
2、信息不对称理论 8
四、公司治理角度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证分析 9
(一)研究假设 9
1、解释变量的设定 9
2、控制变量的设定 10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描述 10
(三)定义变量与模型构建 10
1。被解释变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 10
(四)实验结果与分析 12
五、研究结论与展望 15
(二)政策建议 16
参考文献 17
致谢 18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正式步入20世纪后,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上市公司其自身的治理、经营状况也同样在变化,一方面,全球推进“经营者”;另一方面,偷税、漏税、虚报利润等一系列的财务舞弊行为屡见不鲜,而这都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关,归根到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没能健全是主要原因之一,往往会让股东、债权人等的利益受到损害。只有信息充分披露,外部信息使用者才能够对公司进行有效决策和判断,披露的信息真实有效才能保证一国的证券市场平稳运行。因此,内部控制的披露的研究,研究专家、实业家都将目光聚焦于此,并成为企业监管部门、投资者关注的重心。论文网
国内外,因为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执行效率,带来了“意味深长”的后果。在国外,美国的安然事件、施乐品牌奶粉等无一例外地彰显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重要性;在中国,证券市场也有诸案例和问题发生,1994年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殊不知2001年,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进行财务舞弊;2002年中航油因衍生品交易亏损5。5亿美元而知情不报,一系列财务舞弊行为都警示着公司要注重对自身内部控制进行建设,提醒外部信息使用者要注重保护切身利益以及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基于上述情况,应对措施应运而生。美国于2002年颁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规合理的初步阶段形成。而在我国,2002并没有采取有关措施,直到2008年,我国首部比较规范的内部控制内容才正式出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一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实现了由自愿性披露到强制披露阶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