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视综艺节目概念的研究
韩青、郑蔚的《电视娱乐节目新论》认为,电视综艺节目是电视娱乐节目中较早发展起来的一种节目类型,是一种汇集各种艺术表演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声画优势的节目形态[1]。徐晓伟则认为电视综艺节目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电视艺术形式的节目,是在制造过程中运用多种艺术手段而完成的电视节目,相较于电视文艺专题、戏曲、音乐、文学、歌舞来说是一种比较单一的电视文艺节目。它有许多不同的文艺样式,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文艺节目[2]。石长顺的《电视栏目解析》认为综艺节目是一种集娱乐性、游戏性、消遣性、商业性和大众性的电视娱乐节目[3]。93889
柳静在《电视综艺节目的文化分析》中把电视综艺节目归为三种说法。
第一,综艺节目是指综合娱乐节目,涉及的内容广泛,在所有节目中具有的娱乐价值最高。
第二,综艺节目是电视文艺节目中一种重要的节目类型,它把多种艺术和电视艺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其成为综艺节目。
第三,电视综艺节目是一种声像兼备、独具魅力的时空综合艺术,是在当代高科技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潜力的艺术门类。
柳静认为前两种说法是把综艺节目理解为娱乐节目或文艺节目,内涵过于单一,最后一种说法则概括了电视综艺节目的内涵。因此,更广泛的来说,电视综艺节目其实就是电视新闻、电视纪录片、电视剧、电视社教片之外所有电视文艺与娱乐节目的统称[4]。
(二) 电视综艺节目特点的研究
1.娱乐化研究
朱礼庆的《娱乐的本性》认为,真正的娱乐性应该要具备真的内核,善的品质,美的神韵几个元素。要使人快乐,更要有人文情怀和艺术精神[5]。徐晓伟的《浅析电视综艺节目的审美价值》指出电视综艺节目应该要少一些沉闷说教,冗长叙事,高深思辨,平庸搞笑,多一些短小精悍、脍炙人口、寓教于乐、妙趣横生。这样才可以让观众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体会到综艺节目的多姿多彩,赏心悦目[6]。
姜娜的《娱乐如何打造品牌》则认为,电视综艺节目的娱乐化将成为电视综艺节目未来的发展趋势。电视综艺节目要随着受众收视心理的成熟而不断开掘出具有文化内涵的娱乐节目形式,不断提高电视娱乐化的品质,用轻松活泼、自由灵活的电视综艺节目满足各种受众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7]。
2.大众化研究
王丽明的《论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大众化》把电视娱乐节目的大众化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电视节目要具有观众的审美需求,并且形式要贴近观众,内容要通俗易懂,形式喜闻乐见;二是电视节目要把少数文化变成了大众文化。不同的群体,审美和需求也不一样,所以电视节目内容要多样化[8]。范喆的《电视综艺节目的大众化和文化品位》认为电视的传播应该是面向大众,向立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体现出电视综艺节目的大众化。也就是说电视节目在传播内容上应该接近观众。体现民主的参与意识[9]。《电视节目的大众化追求》中卫明、陆吉连认为电视是观众的,没有观众就没有电视。电视节目的大众化就体现在观众的大众化,观众认可的喜欢的是电视为观众带来的快乐和需求。节目给观众更大的舞台,节目拥有的观众就会更多[10]。
而于玲玲的《电视访谈节目:人际传播的大众化研究》认为只注重电视节目的大众化传播目的,而忽视了大众化传播的真正内涵,忽视了大众传播的人际性只会使得人际传播效果的大打折扣[11]。
3.模式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