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冤》作为关汉卿的代表作,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之一,无数论者对此剧进行了谈论和研究。关于这篇作品的主题,顾学颉在《读〈窦娥冤〉的一点体会》一文中说“《窦娥冤》是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的杰作……它通过窦娥不幸的一生,集中反应了封建社会-特别是元代所有受压迫的妇女的不幸和冤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说它“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窳败的政治,异常强烈地表现了长期遭受压迫的人民群众的反抗情绪②”。郭预衡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则认定它是表现“对传统的封建制度以及维护这个制度的思想、道德、习俗表示抗争③”这个主题。
20世纪60年代中期,冯沅君在《怎样看待〈窦娥冤〉及其改编本》④认为此剧“主题思想是谴责当时‘官吏们无心正法,教百姓有口难言’”, “……这种情节透露作者对统治者的幻想,而且有意识地宣扬皇帝的‘恩德’”。而《关于〈窦娥冤〉的评价问题》一文则反驳了冯沅君的观点,认为他的观点很片面。十年后,张德鸿在《谈谈对〈窦娥冤〉的评价问题》⑤说:“《窦娥冤》所表现的绝不是对封建社会黑暗政治的揭露。关汉卿受制于历史的局限,不可能把人民的悲惨遭遇归结为制度问题,把官吏胡作非为看成是社会的罪恶。”而齐森华则认为,“造成窦娥这场悲剧的社会原因并不只是单一的官吏枉法问题,而分明是由多方面的社会因素所促成的”,“关汉卿真实地写出了这种种罪恶活动,正是对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的无情批判”。 黄克在他的《关汉卿戏剧人物论》中认为窦娥是孝妇节妇的典型,并归纳此剧的主题:“全剧通过年青的寡妇窦娥被封建礼教、泼皮无赖、贪官污吏戕害至死的悲惨遭遇,深刻地批判了元代的社会现实;也通过窦娥从逆来顺受到至死不屈的觉醒过程,炽烈地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从而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元代社会的一面真实的镜子。” 张一木《莫使窦娥再蒙冤》反驳了黄克的观点,认为主题并不是“反抗”。 《中国古典戏曲名著简论》中提到,“他所要揭露和批判的对象不是一个小债主,而是要抨击整个黑暗社会。”“从荒地里的谋财害命到生物局的秘密交易,从一个畸形‘家庭’中的阴谋到太守衙门的判决,从而有力地反映出受迫害的人民群众与封建社会的支柱和帮凶-官吏、恶棍之间的尖锐矛盾;并向群众发出强烈的呼声;正是官府和整个黑暗社会和一个把与世无争的无辜的年轻妇女推向断头台!”
关于《窦娥冤》的主题探讨,学术界的声音大体一致,趋向于对社会的反抗,但是对《窦娥冤》的悲剧性研究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鲁迅说,悲剧即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从而激起观众的悲愤及崇敬,达到提高思想情操的目的。窦娥一生的悲剧从《楔子》开始,三岁丧母,七岁变为童养媳。婚后三年守寡,流氓逼婚,屈打成招,含冤而死….总的来说,窦娥从出场到生命终结都在上演着一场场悲剧。正如杜勃罗留波夫所说的:“我们知道,以极端反抗极端,最后从最软弱和最能忍耐的人们心中所提出来的抗议,也是最有力的。”学术界很多人对此剧的悲剧性进行了探讨.
水镜先生《从〈窦娥冤〉谈中国古典悲剧的特点》一文指出窦娥的悲剧实际上是一出活生生的社会悲剧。她的死,完全归咎于万恶的封建势力,即高利贷的盘剥、流氓地痞的欺凌、昏庸官吏的迫害、封建制度、迷信思想的束缚等等——这些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思想的必然和偶然的原因,像几条毒蛇一样,死死地缠绕着她,使得她温柔善良的心灵遭到恶人无情地践踏。她那种个人的微小的反抗力量得以覆灭。《〈窦娥冤〉体现的中国悲剧的民族特征》指出此剧包含2个悲剧“社会悲剧:它深刻揭露元代社会民不聊生的一幕幕:残酷的高利贷盘剥;混乱的社会秩序;腐败的吏治……让人看到了造成小民呻吟号呼的既不是抽象的命运,也不是他们自身性格的缺陷,而是整个社会的黑暗。性格悲剧:她的悲剧有相当程度上是自主选择的结果——她的倔强刚烈决定了她必然对仇家蔑视痛恨,毫不妥协;她的善良又决定了她必然对亲人担起情感与道义的责任。她的性格悲剧不是由性格的缺陷造成的,而是由于道德上的完美和情感的坚贞”《中国古代戏曲小说史略》聂石焦认为,窦娥的悲剧性在于她相信官府,结果却被杀戮;她遵守节孝,结果却受迫害。关汉卿就是通过窦娥的悲剧,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元代社会的政治、伦理、高利贷、社会恶习,进行了尖锐深刻的解剖和批判。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认为:高利贷剥削是造成窦娥悲剧的重要根源。《关于《窦娥冤》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则认为作者在楔子中通过窦天章之口说,“这个那里是做媳妇,分明是卖与他一般”,揭穿了送女当童养媳的实质,但是并没有进一步批判高利贷剥削。有学者认为:“关汉卿通过这对原型的加工,着重表现善良弱小百姓与强大黑暗势力之间的冲突,揭示窦娥悲剧的社会根源。可以认为,《窦娥冤》的悲剧主旨是人性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相交织”